各司其责勇担当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12-26 10:18

——昆山市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纪实

 

11月上旬,昆山市纪委牵头连续召开了多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有面向区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召开的,也有面向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召开的,请他们就落实“两个责任”谈谈建议,谋划明年工作。

今年以来,昆山市认真贯彻省委和苏州市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创新方式方法,把握有力抓手,积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紧扣一份“责任清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那么, “两个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党委、纪委,是什么责任呢?昆山市委首先从明晰责任做起,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市委领导分批走访11个区镇,以及部分权力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案件频发的部门。听取这些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思考和举措,要求他们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把握具体要求、强化教育引导和责任追究。

市纪委班子领导分批约谈57名基层纪委书记,听听他们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基层纪委从找准定位、主动作为、聚焦主业、加强办案、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

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昆山市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测的意见》,首次发布包括4大类10条一级指标29项二级指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测指标”。将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责任落实与追究等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监测内容。将具体工作中各个部门所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量化,通过科学检测,层层传递信息、传导压力,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责任具体化。

座谈会上,区镇、部门的党委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纷纷表示,市委列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测指标,就是明确了一份“责任清单”,有很强的指导性,让基层落实“两个责任”有了参照,工作开展起来更有的放矢了。

紧绷一根“责任之弦”

6月下旬,一封“信访参阅件”发送到了昆山市某镇党委和纪委主要领导的手中,其中详细列出了近期群众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指出了可能产生的影响。今年,昆山创新发放“信访参阅件”。通过向信访量突然激增或者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某个区镇或部门的党委和纪委同时发出“信访参阅件”,通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及干部涉纪腐败案件查处情况,督促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昆山市委在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测的意见》中,明确将每半年对各职能单位和区镇监测一次,监测结果定期发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该市以指标监测为抓手,要求各区镇、各部门严格落实“三执行一强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委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党委负责人全委会述廉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928,在苏州市出台《中共苏州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后,昆山市委立刻召开常委会,市委书记管爱国就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传达,进一步强调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拣、监督检查、责任倒查的完整链条,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昆山通过完善、强调这一系列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领导干部都感觉到肩上责任的重大,不仅要廉洁自律,还要管好“责任田”!一位部门负责人感叹道:当好干部不容易啊!

营造一股清风正气

今年以来,昆山市委、市纪委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纠正不正之风,严厉打击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该市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作为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市委在全市部署“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及各项专题督查活动。今年以来,累计派出督查组28个,重点对11个区镇,75家市级机关、4家市属国有企业、16个公墓、18家商场、酒店、宾馆、6家学校进行了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记录、财务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各区镇各部门和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切实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纪委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突出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该市纪委突出主责,进一步回归主业,积极推进纪检体制、机制改革,认真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以精简求精干。原参与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73个,取消或不再参与155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8个。市纪委“全员办案”,除办公室外,其余科室均直接参与查信办案,直接从事查办案件工作的人数达到37人,占委局人员总数的81%。市纪委还严格制定了案件线索管理办法,提升案件线索经营能力。110月全市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325件次,比去年同期增加80件次,增幅32.7%。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2件,其中自办51件,案件自办率62.2%;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查处乡科级干部7人。通过信访和查案,挽回经济损失1826.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