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分级分类监管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6-03-11 14:3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和能力,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意见》,对所有工业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级和环境污染程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意见》明确,市安监局、环保局每年年底会同各区镇,根据日常执法检查情况和上级安监、环保部门的要求,确定相应重点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和重点环境保护监管企业名单。重点企业分别由市安监局和环保局按规定明确日常巡查人员和监管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相关区镇同时履行属地监督检查责任。其他工业企业主要由所属区镇负责监管,市安监局、环保局进行抽检。《意见》要求各区镇,市安监、环保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网络建设,按标准配备专职监管人员和网格员;制订监管工作计划,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检查检测力度和频次;完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各项责任制度,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高综合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