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六个把关”严格规划审批管理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6-08-24 15:07

    市规划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在规划审批管理中健全机制、严格把关。一是把好规划控制关。认真落实《苏州市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对风景名胜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区以及其它生态敏感区进行强制性规划控制。二是把好用地选址关。在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规划审批前,要求项目须经环保部门预审通过、出具环评意见后进行选址和用地审批。三是把好方案审批关。严格审查绿化率、污水处理、退让红线、噪声控制等环境指标,12层及以下住宅统一规划太阳能热水系统,实施规划方案与绿化方案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实现规划、园林绿化一张图。四是把好项目论证关。在各类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论证时,邀请环保、绿化等部门及有关专家共同参与,协调解决环境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优先确保各项建设符合环保要求。五是把好规划公示关。全面实施规划公示制度,通过规划公示,听取市民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早消除影响环境的各类问题。六是把好验收监察关。实施项目联合验收,强化全程规划监察,确保环保等各项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