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给权力运行牢牢戴上“紧箍”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6-09-26 16:45】
近日,昆山市监察、财政、审计、国资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2015年度审计开展并完成的114个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75个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显示,审计整改落实率达90%以上。
紧盯“关键少数” 审计监督全覆盖
近年来,昆山市审计局把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服务保障昆山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一项举措,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了审计范围、内容、方法和评价的全面提升。
今年7月,昆山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昆山市各区镇、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出台将昆山各区镇、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是该市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审计监督的又一次深化和尝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从最初只针对市级机关部门、区镇和市属国有企业的正职,到去年纳入三个开发区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再到区镇、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真正实现了审计全覆盖,形成完整的监督链条。”昆山市审计局副局长邵芳介绍说。
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区镇、部门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昆山市还结合机构改革,率先在全市各区镇和17个重点部门中设立监察审计室,并作为独立科室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形成行政监察与审计监督“相融互动”的合力。2015年,全市各基层监察审计室共完成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362项,出具审计报告254项,提出审计建议546条,出台制度及规定16个,纠正和处理违规金额1936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2件。
抓住“关键环节” 整改问责动真格
审计整改是体现审计成果的重要载体,也是审计的最终目标。去年,昆山市审计局在对该市某部门下属国有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该国有公司的人、财、物、经营管理长期处于疏于监管状态,公司数千万的投资收益缺乏妥善管理。针对这一情况,昆山市审计局立即要求该国资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并通过专题汇报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风险防控制度。
近年来,为切实巩固审计成果,推进问题整改,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昆山市审计部门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会同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国资等部门,开展审计建议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并将整改情况与效率效能考核挂钩,促进审计建议落实到位,改变“重审计、轻落实”的状况。
作为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昆山市审计局积极参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去年制定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依法应当由相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执法机关移送。该市审计部门还连续三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计监督检查,并通过持续开展“清风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打造“阳光审计” 自身建设不松懈
昆山市审计局关注来自执纪执法机关和社会基层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年初,在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前,都会事先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公安、检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作为制定当年审计项目计划的依据。
政府公共工程项目多,投资金额巨大,是需要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针对这一情况,昆山审计部门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潜在的廉政风险,制定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委托协审办法(试行)》,明确协审项目委托以协审机构抽签为主、重大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协审机构,有效提升了项目委托过程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性。2014年,昆山市审计局“创新举措,不断加大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制衡力”经验做法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优秀创新项目”。
打铁还需自身硬,执法者必须首先守法。为了做到警钟长鸣,防控审计队伍自身廉政风险,昆山审计部门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结合实施《昆山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情况开展监督回访,完善审计项目廉政回访档案,确保回访率保持100%。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对于审计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组长及时进行提醒和警示诫勉,防止小错铸成大错,为深入保障“阳光审计“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