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六个一”打造主体责任落实闭环链条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7-10-25 14:11

今年以来,昆山市紧抓主体责任“牛鼻子”,紧扣“明责、履责、督责、询责、评责、追责”这条主线,级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定好一份清单,做到个性化明责。按照“责任清单化、清单项目化、项目个性化”要求,年初下发通知,推行主体责任落实“3+X”清单管理模式,督促61个党委(党组)结合各自工作和年度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集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党组织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等3类责任清单,将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和部门。同时,将责任制检查考核、市委巡察、执纪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列为重点责任项目,督促党委(党组)制定实施个性化项目115个,积极助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搭建一个平台,做到痕迹化履责。研发运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化管理平台,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特色工作等3个层面履责记实内容,各单位按照“一事一记、即时即记,照单履责、全程留痕”的要求,实时将履行“两个责任”情况以文件、图片等形式上传至信息化管理平台,其中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划定了33项具体任务,规定了上报时限,逾期无法自行补录,倒逼各单位及时抓好任务落实。同步开发了“两个责任”履责记实APP手机客户端,便于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掌握履责记实情况。
  三是建立一套机制,做到常态化督责。建立谈心谈话、督导推进、跟踪督促等工作机制,向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常态化开展“鹿城厚爱”干部专项谈心谈话活动,单位负责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谈,班子成员由市纪委主要领导主谈,今年已谈话4批次20人,11个区镇同步对150余名基层单位负责人开展谈话,进一步明责任、指问题、提要求。建立市纪委委员挂钩联系制度,向各区镇派出督导调研组,重点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部署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回头看”工作,跟踪督查问题整改情况。
  四是借助一支队伍,做到精准化询责。制定下发《关于市纪委委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意见(试行)》、《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区镇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市纪委委员对各区镇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正向测评,对加强组织领导等13个方面67种履责不到位的情形进行反向评议,对各区镇提出了6个方面131项质询问题、105条意见建议,市委办以《反馈函》形式反馈评议质询意见。市委召开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情况反馈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集中通报评议质询情况,并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五是构建一个体系,做到系统化评责。依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主体责任落实“1+4”评价指标体系。“1”即制定实施“两个责任”信息化考核实施细则,重点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等6个方面25项指标,通过报送工作得分、动态考核扣分、单项考核评分等方式进行系统考评;“4”即综合运用和分析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委测评、纪委委员测评、民主测评和第三方评估等4项测评结果,对各区镇、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分类排名、准确评价。
  六是竖起一把戒尺,做到刚性化追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苏州市委实施办法,抓住“关键少数”,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频发等问题从严追责问责。今年以来,查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案件4起,给予党纪处分4人。针对个别乡镇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存在的监管缺少、整改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失渎职等问题,党纪立案处理1人,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50人,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2人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