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苏州市纪委监委监督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自觉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谋划部署,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是全领域明晰监督清单。制定实施《关于监督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7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监督责任清单》,注重发挥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作用,重点聚焦全市27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应列出监督责任清单,明确91项监督措施和时间节点,推进监督工作项目化管理、清单化实施,全程跟进、精准监督,助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二是全覆盖实施调研督导。建立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调研督导机制,8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若干板块和部门,实现对11个区镇、4个城市管理办事处和27个重点行业领域调研督导全覆盖。制定第一轮调研督导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专项整治部署推进、春节前后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防范、上级安全生产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等6项督导内容,集中开展调研督导工作。
三是全联动开展专项督查。构建“1+5+X”专项监督模式,将全市各板块和相关职能部门划分五个片区,成立5个专项监督工作组,实行一位市纪委监委班子领导、一个监督检查室、一个片区、一套督查方案“四个一”工作机制,按照“一季度一主题”,围绕工业厂房出租管理、建筑工程项目报建监管等内容,部署开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形成全市“一盘棋”的监督合力,坚决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解决。
四是全链条构建监督闭环。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十个一律”问责行动,重点加大对事前、事中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力度,突出抓早抓小、警示震慑。坚持严肃问责与督促整改并重,用好“三书一单”制度,针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监管盲区,对有关单位实施专责监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推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前期针对建筑领域事故高发多发的问题,向住建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建筑领域监管工作的监察建议》,督促开展排查整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报建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