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以“三个统筹”破题“提级监督”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20-05-13 18:39

基层微腐败”能否得到有效治理、“小微权力”运行是否规范,有赖于强有力的监督工作,也离不开基层党组织主动作为。为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昆山市纪委监委在提级监督层面率先破题”,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村(社区)“提级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4个工作组,选取6个村(社区)为试点,对其“两委”特别是一把手直接进行监督,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着力打通“堵点”、解决“难点”。

统筹监督力量,实现优势互补。依托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的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的新形势新情况,着重发挥市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作用,负责“提级监督”事项的具体实施和相关问题线索处置,由区镇纪检监察机关全力协助配合,畅通“提级监督”人员参与工作的渠道。把握市委对村(社区)开展巡察的有力契机,加强“提级监督”工作组同巡察机构的沟通协调,会商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时,注重发挥“一人一委一网”扎根基层、贴近干部的优势,加强对基层监督队伍的指导帮带,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交叉督查等方式,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统筹监督手段,推动解决问题。紧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廉洁履职担当作为等6类情况,“提级监督”工作组直插一线,对村(社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零距离”监督,通过提级办理问题线索、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抽查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列席村(社区)党组织生活会、加强“一人一委一网”业务指导等多种途径,着力发现并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村(社区)补齐短板、整改提升,督促基层干部秉公用权、规范履职。

统筹监督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市纪委监委组织被监督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述廉,根据“提级监督”开展以来相关情况,结合巡视巡察反馈意见、“评审联动”检查情况、信访举报情况、执纪审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村(社区)书记提出针对性质询意见,督促履职尽责。“提级监督”情况及时反馈各区镇,作为村(社区)当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表彰的依据。“提级监督”工作组做好情况总结分析,精准研判村(社区)政治生态,固化优化监督工作机制,系统梳理完善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在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