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山市纪委监委对昆山市公安局陆家派出所辅警中队消防分队班长蒋晓华、组长张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晓华、张峰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对辖区企业(场所)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消防审核过程中,先后多次单独或共同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昆山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晓华、张峰开除党籍处分;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