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苏州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统一部署,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8日,苏州市委第一联动巡察组对昆山市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11月8日巡察组向昆山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苏州市委联动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昆山市纪委监委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举措,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市纪委监委2023年11月9日、11月24日分别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责任分工、审议工作方案。及时将苏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文件形式印发,就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带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12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具体举措,带头抓好整改、落实责任。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华红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专班化运作。针对巡察反馈的32条问题,集体深入研究,形成整改方案,明确69项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同步制定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2个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总负责,领办突出难点问题整改。各班子成员分别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三是完善整改机制,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构建市纪委常委会统筹抓总、牵头领导靠前指挥、牵头单位协调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凝聚整改合力。市纪委常委会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方案、调度整改进展、审议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将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开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等全委重要任务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健全常态调度、动态销号、闭环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努力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四方面32个问题形成69项整改举措,已完成16个问题46项措施整改,其余均处于持续整改阶段。
1.关于“因时因势思考谋划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以有力监督助推科技创新。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以政治监督为抓手,紧盯产业集群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打造等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强化日常监督,着力破除影响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出台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激励举措,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计算创新型产业建立减责免责正面清单,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
整改举措:(2)加大研究谋划力度。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扎实开展市属国企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专项治理、廉洁单元建设、“廉企大讲坛”等系列工作,持续深化廉洁国企建设。召开廉洁医院部署会,持续推进廉洁医院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出台《委外服务考核管理办法》和《设备采购价格论证管理办法》;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廉洁学校建设部署会,印发《关于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廉洁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及考评指标,参与并指导周市高级中学、震川小学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方案,部署开展公立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评审工作,对全市14所学校、25家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协同评审。
下一步推进举措:督促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制定《廉洁防控风险点手册》及《权力明细表及运行流程图》,在三家试点医院的建设经验基础上,召开现场会,在全市各公立医院全面铺开廉洁医院建设工作。继续完善廉洁学校建设。
2.关于“政治监督不够系统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3)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落实“1+7”工作清单,聚焦保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网络舆情、群众信访等七大领域重点问题,强化政治监督,协同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和相关问题整改。
下一步推进举措:以信息化形式推动“1+7”工作清单线上运行。
整改举措:(4)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围绕落实“1+7”工作清单,强化“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成效评估”闭环管理;优化完善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张清单”。
下一步推进举措:建立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加强抽查复核、督办提示和跟踪问效,构建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工作链条。
整改举措:(5)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张清单”和“1+7”工作清单等为重点,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协同推动问题整改;通过信息化平台“定期记录、预警提醒、任务督办、工作建议”等方式,加强上级党委(党组)对下级党委(党组)的在线监督和指挥调度,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决策、健全制度”机制。
下一步推进举措: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张清单”和“1+7”工作清单纳入管党治党履责平台,强化日常监督。
3.关于“护航一流发展环境的效应还不显著”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6)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监督。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印发《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挂百村联万企”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挂钩联系356个村(社区),聚焦农村“三资”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采取走村入户、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主动面向群众收集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积极协调帮助解决问题,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对基层监督队伍履职进行督导指导,助力提升基层监督队伍履职能力。
整改举措:(7)全面推进营商环境联络站建设。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加强营商环境联络站运行工作指导,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开展坐班和走访调研,截至目前,发现并推动解决监管检查频次、行政审批效能等10个方面问题60个。
4.关于“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8)精准实施容错纠错。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编发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汇编,加强容错纠错工作示范引导,累计对6名党员干部、6家单位予以容错纠错。
整改举措:(9)规范做好风险报备。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2023年至今,围绕营商环境、民生实事等领域累计受理廉洁风险报备40起,3起案例入选苏州市委组织部“三项机制”典型案例汇编。完善风险报备会商会审机制,由党风室、审理室、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体会商,严把报备源头关。
整改举措:(10)完善澄清正名机制。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度,明确6类情形,优先澄清保护一批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一线、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2023年共为受到不实举报的7个党组织和2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其中,对市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公开澄清的案例入选省委组织部“三项机制”汇编。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突出5类诬告陷害行为查处重点,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信息联通、力量联合、案件联查等协作配合机制。
下一步推进举措:加强信访举报分析研判,对涉嫌诬告陷害的举报人,及时固定证据开展“一案双查”,精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
5.关于“问责效果不够理想”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1)加强问题整改。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完善问责会商会审、案件评查等机制,防范问责泛化、简单化和问责不力等问题。对问责整改事项进行梳理,针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消防安全领域问题,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0个。
整改举措:(12)深化问责预警工作。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优化问责预警工作流程,明确启动实施、公开送达、过程监督、整改评估4项程序。对昆山高新区阳澄湖科技园管委会问题整改不彻底、张浦镇小餐饮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等11类问责预警问题开展“回头看”督查,通报问责3人。
6.关于“推动干部‘有错’向‘有为’转变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3)常态化开展暖心回访活动。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制定《关于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暖心回访教育的工作指引(试行)》,正在意见征求阶段,针对“暖心回访教育”工作的责任分工、回访教育的重点对象、回访工作的主要内容、回访方式、回访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每年4月和9月的第二周为“集中回访教育周” ,拟针对审结的专项案件、批量案件,展开集中回访教育活动。
下一步推进举措:拟将《工作指引》提请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在第一季度确定本年度回访名单。
7.关于“主动发现隐形变异问题的思路有待拓宽”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4)深挖“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制定风腐同查同析同治工作指引,既“由风查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开展违规接受行业协会旅游活动安排专项整治,对旅游活动开票信息比对筛查,针对疑似问题组织专项核查,对1人诫勉谈话。
8.关于“对新型职务犯罪的研究论证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5)完善沟通机制。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于2023年11月联合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了《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办法》,就职务犯罪提前介入案件类型、提前介入工作启动程序、工作方式、提前介入意见的反馈渠道、分歧解决途径、补证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积极对接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不定期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针对新型职务犯罪,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沟通研究,进一步统一思路、统一事实证据的认定标准。
整改举措:(16)深化专题培训。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以“思悟学堂”为载体,安排各科室审查调查经验较为丰富的同志与一线审查调查人员进行经验交流。
下一步推进举措:2024年上半年,拟安排包含审查调查人员在内的纪检监察干部赴西南政法大学参加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提升班。
整改举措:(17)严格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各类党纪、政务案件进行“回头看”检视工作,做到案件办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就2024年案件评查的程序、标准、频次等进行深入探讨,共同探索建立以评促学、以案促学的规范标准。
下一步推进举措:严格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加大对新型职务犯罪案件的评查力度,以评促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9.关于“创新创优的监督举措还不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18)深入开展专项监督。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交叉评审,对全市2019年以来立项的2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交叉评审,累计发现问题27个,已按照问题性质分类整改处置。同步将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纳入政治监督范畴,围绕“鹿城粮安”工程、农村晒谷场等开展专项监督。
整改举措:(19)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依托“1+N”联动治理,通过“大数据+项目化+闭环式”治理机制深入查纠问题,立案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55起64人,留置2人。围绕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制发乡村振兴领域纪检监察建议3份,督促完善制度3项。
整改举措:(20)深化基层监督体系建设。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围绕基层监督队伍日常履职、问题处置等内容,线上开发“监督履职评价”模块,完成2023年度全市廉勤监督、村务监督评价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聚焦村级工程、村级采购、村级用工等高频行权事项,开发完善在线审批系统,与“三资”平台完成村级工程、村级采购的支付对接。
10.关于“因敬畏而‘不敢’效果还不够凸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21)加大审查调查力度。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大对“一把手”、国企、政法领域查处力度,查处昆山市周庄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邱平受贿案、昆山市花桥镇原党委委员、花桥街道原党工委书记袁亚平受贿案、昆山城投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陶燕灵受贿案、昆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龚建峰受贿案等。
11.关于“因制度而‘不能’的笼子还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22)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建议闭环监督工作。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累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4份,推动问题整改70余项,《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窗口廉洁从业建设的监察建议》获评苏州市典型建议。围绕规范纪检监察建议跟踪督办工作,下发工作提示,指导制发单位精准开展问题整改评估,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12.关于“因警示而‘不想’的意识还不够自觉”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23)完善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机制。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2023年11月27日,针对今年查处的邱平严重违纪违法案、袁亚平违纪违法案件,分别向周庄镇党委、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党委发出通知,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案件根源,扎实做好以案促改。2023年12月8日、12月26日,周庄镇党委、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党委相继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检视剖析,开展自我批评并明确整改措施,我委相关案件科室列席会议并点评。在此基础上,起草《<关于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试行)》,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适用情形、启动程序、具体操作流程、整改措施反馈等作出细化规定,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下一步推进举措:拟将《实施办法》提请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待通过后执行。
整改举措:(24)加强警示教育。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细化分层分类教育,组织开展“践行‘四敢’要求 激荡清风正气”廉勤教育活动,聚焦财会人员、年轻干部、行政辅助人员、教育系统、医疗系统、政务窗口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分批次开展廉政专题辅导会13场;面向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举办廉企大讲坛4场,11000余名党员干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收听收看;面向机关单位,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谈纪说廉”系列讲座107场次;另根据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实际需要,赴各单位进行“菜单式”专题授课22场。强化基地警示教育功能,专门更新“昆山市清廉教育馆”展陈内容,特别是警示教育案例,2023年共接待党员干部173批5930人。制作用好警示教育片,结合年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作完成年度专题警示教育片《沉迷“钱途”毁终身》;向各单位提供往年警示教育片借阅服务,目前共166家单位借用播放。强化“清廉昆山”微信公众号和“鹿城清风”网站教育功能,常态化发布纪法知识、警示案例及审查调查等信息,2023年以来累计发布相关文章59条次。收集汇总2023年度巡回宣讲、主题征文、“一把手”上廉政党课等内容,汇编印制“1+3”鹿城清风年度系列杂志,印发全市各单位借鉴学习。
13.关于“纠治‘四风’顽瘴痼疾的高压态势仍需持续巩固”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25)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聚焦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制发加强作风建设通知,持续开展“清风行动”,精准查纠突出问题。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立案查处违规吃喝问题3人。2023年累计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8起4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0起。
整改举措:(26)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持续推进“五不”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找准突出表现和关键环节,加强问题查处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2023年以来,共查处“五不”突出问题34起3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起。
14.关于“落实‘风腐同查’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27)研究制定工作机制。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制定《昆山市纪委监委风腐同查同析同治工作机制(试行)》,坚持风腐问题同步查处、同步分析、同步治理,查腐败案件必挖“四风”问题,针对查处的腐败案件和严重的“四风”案件,视情反馈党委(党组)“一把手”,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做好以案促改促治工作。
15.关于“民生领域‘微腐败’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28)加大民生领域“微腐败”整治力度。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车驾管领域公职人员内外勾结牟利等领域持续开展“1+N”联动治理。目前,第一种形态处置21人,党纪政务处分89人。
16.关于“‘群众点题治理’还要更加聚焦”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29)健全完善社会评价机制。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完成2023年度群众“点题治理”满意度评价,针对满意度评价靠后的治理项目,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常态治理计划,提升治理成效。
整改举措:(30)深入分析研判群众诉求。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线上线下征集群众诉求,结合市委巡察发现的“民生七有”领域典型问题,以及“12345”热线和“监督一点通”平台群众诉求情况,针对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医疗服务效率、养老服务供给、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住宅电梯运行维护、“12345”热线民生诉求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用好“群众点题、部门治理、纪委监督、巡察跟进、社会评价”工作机制,由住建、卫健、民政、城管、市场监管、综指中心等部门分别牵头治理,跟进开展监督。
17.关于“‘纪巡’联动还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31)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力度。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建立涵盖委机关、派驻、区镇及企事业单位纪(工)委干部的纪检监察类专业人才库,将250名纪检监察干部纳入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2023年10月以来,已有2名干部交流轮岗至巡察机构,选派1名委机关干部、2名派驻干部、3名区镇及企事业单位纪(工)委干部参加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
整改举措:(32)强化问题线索处置。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加强对巡视巡察移交线索的查处效率,单独建立台账,全程跟踪承办部门处置问题线索的情况,动态更新、汇总核对,定期对分流转办的问题线索对账销号,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精度和效率。目前,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结8件,苏州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已办结7件。
下一步推进举措:继续加大督促办理力度,及时梳理巡视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查办进度,视情通过开展电话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处置问题线索,确保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得到规范有效处置。
整改举措:(33)强化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巡后跟踪。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坚持定期盘点,市委巡察办分别于9月和12月两次以《工作联系函》形式商请市纪委监委全面梳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紧盯重点问题线索和办理周期较长且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加强重点跟办,及时、准确、完整掌握正在办理问题线索的处置进展。
下一步推进举措:深化纪巡联动,坚持每三个月梳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未办结问题线索的重点跟办,推动问题线索高效处置到位。
18.关于“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34)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综合考虑派驻机构业务量和监督对象范围,对现有派驻机构进行优化调整。
整改举措:(35)摸清底数精准监督。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定期更新驻在单位地址、被监督对象人数及性质等,同时,在派驻机构双月工作例会上由派驻组组长汇报被监督单位业务等相关情况。做深做细重点监督项目,实现精准监督。协同实施社保基金风险防范、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奖补资金全流程监督等重点监督项目35个,探索构建社保领域、交通执法领域等权力运行监督“数据铁笼”,监督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政务服务窗口作风等6项“群众点题治理”专项行动,不断推动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群众诉求有效解决。
整改举措:(36)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深化主办人培养制度,实行“选、育、用”全链条、周期化的派驻干部培养管理模式,从人员选拔、日常培养、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四个环节,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培养指标,帮助派驻干部提升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能力,目前已培养干部14名,派驻机构履职尽责能力明显提升。
19.关于“统筹指导国企纪委还要加大力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37)加强国企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会同组织部门严把国企纪委干部选任标准,加强任前全面考察、审核把关。在国有企业纪委换届前期,对纪委委员人选提出明确任职条件和要求,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会同组织部有序开展国企纪委换届工作,组织各国企对纪委副书记、委员人选提前酝酿,确保国企纪检干部队伍配备到位。
下一步推进举措:换届工作完成后,组织开展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班。
整改举措:(38)强化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工作。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市纪委监委创新工作形式,探索成立了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协同联动办公室,实行“一体化监督执纪”的模式,加强政治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体系化建设。出台了《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协同联动办公室工作制度(试行)》《关于做实做细2023年日常监督的工作方案》,推动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协同联动,通过会议联席、监督联查、人员联训、案件联办不断提升工作质效,2023年度各企事业单位纪委联动办案数量较上年增长超过60%,擦亮了“企企联动”监督子品牌。
整改举措:(39)以廉洁单元为抓手推进廉洁国企建设。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市纪委监委先后制定出台了《市属企业廉洁单元建设工作指引》《市属企业廉洁单元建设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市属企业廉洁单元建设评分细则(暂行)》,选择重点部门或子公司围绕“政治领廉、思想育廉、组织倡廉、作风管廉、纪律强廉、制度固廉”六方面先行试点建设廉洁单元,目前13家国企的23个廉洁单元成效初显,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夯实;同时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廉洁国企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本单位廉洁单元建设”纳入各市属国企2023年度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首批廉洁单元开展质效评估工作。廉洁单元的建设还纳入了全市监督体系建设范围,通过不断加强国企纪委联动协作,统筹国有资产监督力量,提高企业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围绕“风、腐、敢、防”4个主题举行4期“廉企大讲坛”活动,以1+N直播的形式,覆盖全市5000多名国企党员监察对象,访问量超过3000次,不断强化国企干部的思政教育、警示教育和纪法教育。
整改举措:(40)聚焦重点领域统一开展专项监督。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联合市国资办开展清产核资专项治理;通过“大数据+铁脚板”高效推进治理工作,实现各国企40339项实际在管资产全面数字化,基本摸清企业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现状和底数,首次形成昆山市属国企经营性资产数据库;探索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国资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加强国资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市国资办和市属国有企业实现系统集成、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目前,包含三重一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五个模块在内的项目一期建设已初步完成。
20.关于“委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41)严把干部“入口关”。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对巡察反馈意见后新调入系统内的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把关,从政治素质、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综合素养、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做好考察工作。拟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选任初步条件。
下一步推进举措:针对拟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选任条件,进一步征求意见,待完善后与组织部门沟通。
整改举措:(42)强化干部纪律教育。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注重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干部政治理论、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全员编发《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点汇编》,并采取线上线下测试检验学习成效。组织各区镇、企事业单位纪(工)委、委机关各支部纪检干部传达学习《苏州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的若干规定》,巩固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放《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组织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2期“庭审观摩”活动,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一线,以典型真实案例“现场授课”,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的思想意识。
整改举措:(43)做实干部日常监管。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根据干部职务职级、所在单位,分层分类全覆盖开展“鹿城厚爱”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和廉政家访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履职能力、工作作风以及“8小时外”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注重提升特约监察员履职能力,每人分别挂钩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项目,组织安排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活动6批24人次,及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专门成立线索工作组,对涉及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处置。
21.关于“科学决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44)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对《中共昆山市纪委常委会昆山市监委议事决策规则(暂行)》进行修订,就重大投资项目范围界定、资金额度等具体标准进一步明确。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切实遵循充分征求意见、酝酿、提议、集体决策等各项程序要求,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下一步推进举措:尽快修订完善《中共昆山市纪委常委会昆山市监委议事决策规则(暂行)》,配套正在编制的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规范同步出台,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整改举措:(45)落实全程留痕。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实行市纪委常委会集体决策全程记录。由办公室对会议事项酝酿、讨论、决策等环节各位班子成员发言要点和最终表态实行全程文字记录,会后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后统一保管、存档备查,实现决策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2.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细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46)全面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结合教育整顿检视整治工作要求,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围绕岗位权力运行特点和风险隐患,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梳理权力运行风险隐患187个、制定防控举措336项,按照序时进度持续落实完善。
整改举措:(47)注重提升廉政风险排查成效。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通过交叉互评、集体研判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廉政风险排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排查工作全面性和精准性。
下一步推进举措:根据廉政风险防控举措落实情况,进一步开展交叉互评,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改进。同时,注重加强内部监督,对不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的,及时预警提示和纠正。
23.关于“教育整顿工作有待持续深入推进”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48)持续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和内容。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结合主题教育,分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班子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列入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主要领导和各支部书记相继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支部制定学习计划,通过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开展“庆政治生日 忆入党初心”主题党日活动,参观上海陈云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聆听主题党课,强化党性教育;干部个人通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加强检视发现问题整改,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自身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干部个人结合主题教育党性分析,深入剖析问题不足,持续抓好整改。
整改举措:(49)积极拓宽线索来源。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质效提升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对涉及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再次全面起底梳理、逐人逐件过筛,明确专人管理,做好工作台账,并通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业务平台,实行问题线索在线登记、在线审核、在线处置。同时,加强信息互通,向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摸排纪检监察干部涉法涉诉等情况,经分析研判,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情况。
整改举措:(50)建立班子领导挂钩联系工作机制。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制定班子领导挂钩联系工作机制,全覆盖集中开展2轮领导班子对挂钩联系指导单位检查工作,针对发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跟踪督促纠正,确保稳步有序推进。
整改举措:(51)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组织召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专题听取各区镇纪(工)委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举措。结合年度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综合考核工作,汇编各纪检监察组织年度工作总结,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责任科室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4.关于“学习制度规范化落实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52)完善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聚焦学用新思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汇编委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资料内容,向委机关各室购置发放学习资料,确保做到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领导干部领头学,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2023年以来已举办委班子集中学习、专题学习28次,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党课6次,班子成员均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各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组织党员跟进学习,开展交流研讨,切实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研究制定2024年委班子集中理论学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整改举措:(53)提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充分发挥党总支牵头抓总作用,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明确工作任务,重点组织各支部围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开展讨论,赴乐华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运用省委主题教育专题片《淬炼—周恩来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及《忠诚卫士—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风采录》等开展“学习身边榜样”主题党日活动,运用基层廉勤监督平台开展“挂百村联万企”行动。根据市委组织部《1月主题党日活动指引》,以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开展专题理论学习。不断推动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业务工作相融合,切实丰富党组织生活。根据印发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要求,组织各支部开展好专题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
下一步推进举措:督促各支部打造党建特色亮点工作,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交流。
25.关于“学习内容不够深入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54)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面系统学习。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每次集中学习除了安排政治建设方面的内容外,还合理安排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相关内容,加强系统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等指定书目和材料,并先后组织委班子和各支部专题学习了《求是》杂志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等。
整改举措:(55)加大学习研究力度。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结合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决议,进一步深化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等论述的学习和交流,提出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深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专门召开委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务虚会,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会议最新部署要求,研究谋划2024年工作思路,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总结提炼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2023年被各级纪检监察媒体录用文章39篇,其中中央级媒体30篇、省级媒体8篇。积极推进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的转化,扎实开展基层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关于昆山市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横向协同、纵向贯通、重点突出”总体思路,重点围绕主责监督体系建设、专责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等3个方面,制定30项重点任务。召开专责监督体系建设调度会,统筹推进各项任务。
2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还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5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领导剖析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年底按照要求,严格将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内容纳入单位年度总结、全体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27.关于“党组织设置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57)规范调整设置党组织。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加强与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沟通,按照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设立要求和操作流程,做好设立请示报批、党员大会等各项前期筹备工作。
下一步推进举措:积极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及时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申请设立基层委员会。
整改举措:(58)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根据机关党委设立进度,同步做好各党支部班子配备,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推进举措:加快机关党委设立,配齐配强各党支部班子。
28.关于“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需求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59)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压紧压实各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各支部组成党员岗位特点和学习需求,力求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履职能力、作风建设等方面学习教育。出台《昆山市纪委监委“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品牌创建活动启动、推进、评比三个阶段工作要求和时限安排,细化“争当三个先锋、勇作三个表率”具体行动措施,加快探索具有纪检监察特色的支部“党建+”工作模式,形成支部党建工作特色。
下一步推进举措:围绕“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组织各支部学习其他单位党建经验和特色,同时,按照方案各阶段目标要求,稳步推进“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
2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要从严从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60)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建立党建工作双月例会制度,已于10月份组织召开第一期双月例会,听取各支部双月工作进展及下一步打算,指出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下阶段工作要点。2024年1月份,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将述职述廉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总结,深入查摆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整改举措:(61)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按照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相关要求,市纪委监委班子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暨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党性分析,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同时明确会议要求,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现“红脸出汗”的成效。
3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62)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和梯队建设。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通过民主推荐和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方式,配齐配优委机关主任和副主任、派驻机构组长和副组长、巡察办科长各1名;结合编制职数空缺和岗位专业需求,2024年拟招录法律类和财务财会类专业公务员6名。
下一步推进举措:动态整合评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持续从源头、结构等方面统筹协调同步发力,打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序流动的“脉络”。
整改举措:(63)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采集、梳理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区镇纪(工)委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干部专业特长、擅长领域和工作经历等信息,搭建纪检监察干部内部人才库,加强审查调查、监督检查、案件审理以及综合类人才储备。打造昆山市“暖心”咨询平台专家库,切实补充公安信访、法律法规、组织人事等方面专业力量。
整改举措:(64)加大系统内轮岗交流力度。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进展:注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统筹培养、统筹交流、统筹使用,安排4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选调3名区镇纪检干部到委机关挂职锻炼,选派1名派驻干部到外系统单位挂职,进一步畅通市纪委监委与区镇、企事业单位纪(工)委“双向流转”“上挂下派”“跟班锻炼”通道,涵养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3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65)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谈话推荐和民主推荐各项程序,在考察对象所在机构广泛开展民主测评,确保考察工作的全面性。
整改举措:(66)规范记录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整改定性:已完成
整改成效:自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第74次会议以来,涉及审议干部人事事项的,明确专人使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簿》对相关情况进行全流程记录。
32.关于“年轻干部培育工作仍需强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举措:(67)加强年轻干部教学培育力度。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组织开展2023年“青纪学堂”案例分享交流活动,11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和岗位实际,分享案例、交流心得、提高能力;起草“昆纪熔炉”干部教育培训品牌实施方案,以品牌为引领,结合各类平台载体,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挂百村联万企”专项行动为契机,引导年轻干部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在成长关键期推动能力快速提升。
下一步推进举措:根据“昆纪熔炉”干部教育培训品牌实施方案要求,谋划开展丰富多元的年轻干部培育活动。
整改举措:(68)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注重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通过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和民主推荐等方式,选拔优秀年轻干部17名,其中“95”后干部3名,同时,对5名年轻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推动更多年轻干部在工作磨炼中增强斗争本领,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意识,切实提高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
下一步推进举措:结合干部队伍结构和干部配备实际情况,持续加大优秀年轻干选任力度。
整改举措:(69)加强年轻干部带教培养工作。
整改定性:整改中
整改成效:对12名2022年新录用纪检监察干部,根据专业特长和性格特点等,有计划安排至审查调查部门、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跟班锻炼”。制定我委“公璞”三年期培养工作计划,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新录用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工作。
下一步推进举措:根据“公璞”三年期培养工作计划,谋划2024年度年轻干部带教培养工作计划,对2024年新录用公务员落实好“导师带教”“跟班锻炼”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决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整改措施深化、长效机制构建等方面下功夫,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党和群众的检验。
1.持续加力严抓整改。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于尚未完全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到“不销号不收兵”;对于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 “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2.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更加注重治本,注重发现和总结整改过程中的有效措施和有益经验,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抓紧堵塞制度漏洞,努力以制度的完善推动整改措施的常态化,扩大整改成果。
3.巩固成效助推发展。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昆山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57910759;邮政信箱:昆山市青阳南路158号;电子邮箱kssjwjw@126.com。
昆山市纪委监委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