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向12家市级机关部门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2月29日,市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暨集体谈心谈话,听取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周伟集体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强调要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出实效。3月4日至7日,各巡察组陆续召开巡察反馈会,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巡察反馈会,传达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巡察发现各被巡察单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服务高质量发展仍有不足,有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力度不够,有的发挥党的领导核心和党组织凝心聚力作用不充分,有的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提升整改实际成效不够坚决。
反馈强调,要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市委明确的“123456”总体工作思路和六个县域示范目标定位结合起来,拿出更多具有首创性、引领性、实效性的举措,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忠诚担当。被巡察党组织要抗牢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对于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带头抓、直接抓、抓到底。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围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树立“全周期”监督意识,优化完善整改监督机制和整改评估机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对于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依法依规处置。
反馈要求,要推动深化成果运用,做好“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文章,对于巡察发现的普遍问题、共性问题和重点突出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深挖问题根源,视情开展行业整顿或专项治理,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要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定期通过巡察整改督查系统上报整改进展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优先分类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自移交之日起,每3个月报送一次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