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十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涉及的12个市级机关部门、78个村(社区)党组织以及专项巡察涉及的15个单位进行了反馈。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分管市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巡察反馈会,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通报正反面典型案例,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立足职能职责,在强化党建引领、深化基层治理、优化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巡察也发现,部分单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仍需加强、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专项巡察发现,区镇资产管理方面制度体系仍需健全,安保、环卫领域购买服务项目监管不够到位等问题。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拧紧压实责任链条。领导分工有调整的,要及时做好任务交接,防止整改工作脱节断档,确保“新官理旧账”。要坚持系统思维,把巡察整改与推动改革、完善制度、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发挥标本兼治作用。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市委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常态化跟踪、定期督办,用好“图单函”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全过程指导。相关职能部门要深挖共性问题根源,推动解决行业性、系统性问题,放大巡察整改成效,共同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要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6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