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项举措规范教育收费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1-10-20 10:56
    教育收费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对此,今年秋季开学以来,我市采取多项举措严把教育收费关,严防乱收费现象抬头。
  严控教育收费标准。目前,全市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严格按照由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物价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小学核发《收费许可证》,规定每所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各中小学实行持证收费、亮证收费,从制度层面上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增强教育收费透明度。市教育局会同市廉政办、物价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幼儿园2011年秋季收费标准的通告》,各中小学也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强化教育收费督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市教育局将继续会同监察、物价、财政等部门,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坚持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切实规范教辅用书征订工作,根据教学需要,对学生选用教辅用书提出指导性意见,实行自愿征订;通过加大综合考评力度,对收费不规范的学校,在限期清退、通报批评的同时,实行学校综合考评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