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1-12-09 16:21】
日前,我市根据苏州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通知精神,开展核定全市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工作。
此次核定工作将在12月15日前完成,一是新编制的核定原则不超过旧编制。二是对没有实行的车改单位,严格按照苏办发〔2004〕35号《省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核定编制总数,根据核定的编制对超编超标的车辆进行处理。三是统计我市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数、现有车辆数、车辆编制数交苏州市公车治理办公室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