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村级“勤廉绩效”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2-01-19 16:21
    2011年12月中旬,我市对177行政村开展村级“勤廉绩效”评估工作,此项评估工作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全市共有12738名人员参与了测评,综观整个村级“勤廉绩效”评估工作过程,我市以“三个统一”促评估工作实效。
  一是统一考核标准。我市以前对村的考核是由各区镇年初根据各村情况下达考核指标,年未各区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从考核指标上注重了客观指标的考核。今年,我市结合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实施“勤廉绩效”评估的工作意见》、《2011年度昆山市村级“勤廉绩效”评估考核实施细则》二个标志性的文件,考核内容由客观测评、主观测评和加分项目三个部分组成,涵盖了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评估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其中主、客观测评各占50%,加大普通村民的评价分值权重,让评估结果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保证群众的话语权。
  二是统一考核措施。各区镇成立村级“勤廉绩效”评估工作测评小组,出台全镇性的工作意见和方案,统一组织实施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区镇纪委协调相关工作,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提供评估的客观指标数据。各村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配合镇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评估。加强对村民反映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的调研工作,增强勤政廉政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引入第三方参与,主观测评通过城调队以问卷形式向各区镇干部群众调查,测评结果直接报昆山市村级“勤廉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统一结果运用。市村级“勤廉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村级“勤廉绩效”评估考核结果分别按各村得分、各区镇村得分和各区镇村平均得分进行排名,排名情况向各区镇“一把手”、各区镇纪委通报。各区镇将村级“勤廉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所辖村的唯一依据,与评价村“两委”工作、兑现村干部考核报酬、评先评优等实行挂钩,对按区镇排名处于末位的村,由区镇组织对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察,并视考察情况作相应调整。
  2012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村级“勤廉绩效”评估考核方式,依托目前的电子绩效考核平台,按照测评内容开发电子测评软件,由各区镇相关部门按职能进行实时考核,不断完善村级“勤廉绩效”评估,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