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2-04-20 16:47
  近日,市人社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塑造一支“为民、务实、廉洁”的干部队伍为目标,修订了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通过“九个不准”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
    这“九个不准”规定是:不准在行政执法、招录、军转安置、人才津贴核发、公益性岗位招考、职业中介审批、特殊工时审批、定点医保药店审批等重点环节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服务对象馈赠的礼金、礼品、回扣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在执行公务中违反法律规定,为投机取巧者擅开“绿灯”;不准利用职权暗示或接受被检查对象的宴请、旅游和休闲娱乐活动;不准到涉及管理区域的单位和服务对象处报销任何费用;不准公物私用,特别是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向管理区域的单位和服务对象借用、占有各类物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经商办企业、办职业中介等经济实体,或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职业中介等经济实体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等亲属,在本部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不准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搪塞、刁难勒索管理区域的单位和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