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多管齐下确保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2-04-30 09:40
  近年来,市环保局强化阳光执法、规范行政审批、透明行政处罚,着力打造“法治环保”,通过多项举措,十年来做到了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
  一是强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诉讼的应诉能力。从2007年起组织人员参加江苏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目前已有3人通过考试,获得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行政诉讼工作制度等,明确了承办复议、诉讼工作的部门和工作程序,保障复议、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督整改,切实作到服务与监管并重。制定了《昆山市污染执法检查办法(试行)》,不断完善环境执法检查程序,细化执法检查内容、项目、方法。全面实施后督查机制,把行政执法的重心放在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守法经营上。提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明确告知企业面临行政处罚昨享有的申诉抗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三是细基准,依托数字环保固化自由裁量。完整梳理9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对78个处罚事项进行规范,设置311项裁量标准。同时依托数字环保平台,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将自由裁量固化到该系统中,方便立案部门和法制部门从立案事由、立案依据、处罚基数、处罚系数四个方面进行裁量,最后形成处罚金额,让行政处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四是履听证,设置行政复议、诉讼缓冲带。认真开展涉及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充分陈述、辩护的机会。通过陈述事实理由、证据交换、相互质证等程序,将行政处罚的证据、法律依据加以固定。通过开展听证活动,对处罚案件可能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进行客观的风险评估,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五是重沟通,争取多方支持。对于法律适用争议比较大的案件,在下达正式法律文书之前,咨询环保局顾问律师法律意见,并征求上级部门专业意见,提前掌握案件的未来走向,将可能产生的复议、诉讼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