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修订出台《昆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2-05-29 14:40
  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出台了新的《昆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该《规则》体现了4个特点:
    一是政府职能更加适应形势。新《规则》在原规定的基础上,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增加了“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社会管理创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等政府职能内容,突出了政府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简政放权等方面的新任务。
    二是行政决策更加贴近民意。《规则》强调市政府决策要深入调查研究,多听取基层组织、群众意见,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或民意调查。同时要建立协调有效的决策信息反馈和决策后评估机制。
    三是行政监督更加注重公开。对新闻媒体报导、群众反映和网民热议的问题,《规则》指出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予以重视,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及时调查核实相关问题,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四是工作作风更加突出勤廉。《规则》明确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行政经费预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