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以四项举措推进“住有宜居”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2-12-10 16:29】
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循序渐进、功能配套、环境优美”的要求,着力推进动迁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二是加强房产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供应管理等,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更好地满足群众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三是加强老居住小区改造。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改造、逐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计划,拟在3-5年内基本完成全市老居住小区更新改造。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强化长效管理;加大绿地建设力度,提高绿化景观水平;加强老城区控源截污,改善水环境;深入推进绿色建筑、绿色施工,促进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