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三个环节”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11-27 14:26】

□中共千灯镇委员会书记  李文

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是践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改革发展的必要保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千灯镇党委将在践行群众路线中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的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镇纪委落实好“监督责任”。

认识上要转变到位,树立知责明责的思想观念

党委必须始终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担当意识,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是失职、抓不好廉政是渎职”的理念;扮演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坚持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作为党委书记要切实加强主责意识,在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上做到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切实做好防腐、惩腐。党委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要习惯在被监督中开展工作,带头落实制度、带头规范工作、带头维护纪委的威信,提升纪检监督工作成效。

落实上突出重点,强化担责履责的关键举措

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在顺应改革形势、转变工作方式中具体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确保全方位抓廉政,不留死角抓廉政,不搞特例抓廉政,使廉政建设真正融入全镇各项工作中,自觉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化民主决策。注重抓好民主决策、议事制度落实,确保重大事项在事前向班子成员通报,并适度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确保重要决策由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在执行前将集体讨论的结果进行公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修补现行制度的缺陷与漏洞,建立行之有效的制约、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上监督的高压电。科学选人用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按照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的综合标准,选优配强干部队伍;重视抓好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加快培育大学生村官等新生力量,推动干部队伍结构配置科学化、综合能力上水平。推进作风转变。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带头学习、带头自查、带头批评、带头整改,确保党委作出的10项承诺全面兑现,31条整改意见尽快落实。

保障上要务实管用,完善查责问责的长效机制

要健全责任分解,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完善考核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管用的考核体系,结合千灯实际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提高考核范围的全面性、考核内容的针对性和考核结果的客观性,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科学依据。完善检查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平时督促指导,对责任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注重过程监督;实行重点巡查,关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年终全面考核,严格落实年初确定的目标责任考核要求,敢于动真碰硬,确保考核实绩。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做到“真兑现”、“硬挂钩”,发挥检查考核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