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山高新区纪工委书记 刘秋峰
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点,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决定,是新时期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关键部署。高新区纪工委切实肩负监督者的重要使命,通过辩证认清纪委监督责任、理清三种关系、实现三大转变,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好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护航转型升级。
辩证看待纪委监督责任
纪委监督是党委领导下的监督。必须看到,“两个责任”存在着辩证关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党委的主体责任强调的是通过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地位、领导权力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基本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责任时必须要找准定位,必须服从党委领导。
纪委监督是主体责任的保障。纪委是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承担着党风廉政的监督主责,有了纪委的监督,制度才是不可违、不可破的“刚性”制度,才能有效惩戒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害群之马”。
回归主业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必然要求。从“监督责任”这一基本立足点出发,要明确纪检部门的主要职能在于监督和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是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应当进一步厘清主责脉络,聚焦主业、突出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正确行使手中的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
理清三种关系
正确处理信任与监督的关系。监督是党委赋予纪委的职责任务,加强监督的目的是关心干部,不是否定干部。纪检监督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扎起“制度的笼子”防范干部违纪,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勤拉衣袖”才能做到防微杜渐。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只有在监督制度的保障下才能更有效、更持久。
正确处理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正确开展监督,要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加强监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在制度框架内刚性执法。要坚持明责与问责相结合,坚持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相结合,确定主责部门、主责领导,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保证监督制度的全面落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要注重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在纠正解决干部违纪问题的同时,注重强化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正人要先正己,纪检部门要自觉做到三个带头。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要推行民主决策;带头遵守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组织、经济、群众纪律,严肃查处通风报信、以权谋私的行为;带头改进作风,认真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实现三大转变
转变职能,聚焦主业。进一步调整优化区纪工委监察室内设科室,明确教育调研、案件检查、监察审计、行政服务四块职能。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建立起覆盖区、街道、企业的三级纪检体系、遴选出来自各部门的纪委委员,并引导各级纪检工作人员种好“责任田”。开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监督、执纪、问责三项基本功。
转变方式,突出主责。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1-11月,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5起,结案2起,处分违纪人员2人。同时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事项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有效处理了其中涉及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破坏经济秩序、违反财经纪律等各类问题。
转变作风,固本强基。“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群众路线等活动,主动听取民意,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开展整改,着重解决“灯下黑”的问题,同时全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培养,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做到作风更加坚决、责任意识更加强烈、自我约束更加严格、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全面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