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工作力度 强化落实监督责任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4-12-25 09:07】

□花桥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   张建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中全会提出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尽快形成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清晰、勇于担当负责、不断进取有为的反腐倡廉工作局面,我们纪工委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方位强化纪工委的监督责任。

强化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必须要抓好改革

改革不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为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奠定基础、提供保证;要整合纪检监察资源,科学合理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进一步明确和理清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地发挥纪工委各科室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化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必须积极协助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党工委领导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根本保证。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就是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党工委的领导下,抓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细化制度规定措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及时了解和督促检查所属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情况,定期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强化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必须要把监督、执纪、问责三者有机结合起来

监督、执纪、问责是各级纪委的工作重点,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三者的核心是监督和规范制约权力,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规范制约权力的有效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执纪就是要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充分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问责就是要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无例外”的态度执纪,以失职就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决心问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必须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要围绕“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坚守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强化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必须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自觉接受区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

要围绕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工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取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帮助和关心。

强化落实纪工委监督责任,必须抓好反腐倡廉重点工作

围绕“不想腐”,深化党风廉政教育。通过正面教育,宣传先进典型,汇聚传播正能量;通过反面教育,以案示警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围绕“不能腐”,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重要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约谈汇报等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和优化流程,编织好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围绕“不敢腐”,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执纪必严,做到有贪必肃,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