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安局纪委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主线,立足“三转”,聚焦主业,有力推动了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以“转职能”为抓手,监督工作再发力
厘清职责,突出主业。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把更多的资源力量放在查信办案和执纪监督上,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协助党委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实施意见》,抓好责任落实的监督考核。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厘清了各科所队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并且明确全体科所队政工干部为兼职纪检员,负责落实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壮大执纪队伍,夯实监督执纪问责基础。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按照“抓节点、抓细节、抓典型”的思路,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态度坚决反对四风,整肃警风警纪。紧盯问题,严格问责。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法服务工作的监督力度,狠抓派出所和机关部门效率效能考核。对发现问题的个人和单位,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直至纪律处分等手段予以责任追究。综合运用“曝光台”,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共对2名中层领导予以问责,警诫民警8人,通报批评单位7家,诫勉谈话4人。
以“转方式”为抓手,监督效率再增速
建立纪委书记约谈制度。针对科所队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约谈部门“一把手”,及时提醒整改。建立执法实时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执法考核、实时网上巡查、不定期随警督查等方式,构建对执法办案、窗口服务等警务活动的实时监督机制。建立重点关心民警帮扶机制。组织开展重点关心民警排查帮扶工作,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民警,明确责任领导,实施“一对一”帮扶。建立线索分析研判制度。坚持从群众的投诉信访、日常检查监督中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案例剖析活动,找准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症结,提升教育效果。建立执纪查案联动机制。构建政工、督察、信访、纪检、法制等部门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推行联合办案,不断凝聚办案合力。
以“转作风”为抓手,监督能力再提升
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政治学习,认清当前反腐斗争形势,切实做到“执纪者带头守纪律、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开展内部培训,组织纪检民警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和练兵活动,开展能力拓展训练,提升综合素质。科学谋划,整体推进实施。年初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及时跟进督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定期召开纪检工作会议,全体纪检民警根据工作分工汇报工作,纪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提升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回顾阶段性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工作情况,狠抓推进落实和研究部署。严格考核,打造过硬队伍。对全体纪检民警工作实施系统考核,工作均录入民警“一网考”系统,由纪委副书记每月开展考核评定,对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深化纪检民警选调制度,严格纪检民警招录关,提升执纪队伍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