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四强化”切实防控廉政风险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5-07-10 10:23】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重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预警谈话制度。二是强化风险防控。结合岗位职责,全面开展个人自查、科室评查、互查互评等排查活动,定级分类监管各项廉政风险,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明晰。三是强化督察督办。对社区矫正、公证服务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明查暗访、抽样调查等形式进行专项督查。继续通过12348热线、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强化廉政教育。深化“微教育”工作法,通过微课堂、微电影、微活动、微信等形式,积极抢占廉政教育时空,增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的实践性和广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