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三抓”强化区镇部门查办案件力度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5-06-08 13:20】

一是抓工作目标分解。按照上级纪委部署,以力争实现年度增长目标确定办案总数,对全市2011年以来各区镇办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综合发案数量、信访量和党员数量等因素,分别设置委局机关纪检监察室自办案件数、各区镇部门办案数等,层层传导压力,明确目标任务。

二是抓细化考核督促。完善制度,制定20条区镇、部门案件检查工作考核操作细则。对区镇按照案件数量质量进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减加分,对部门案件检查工作按照自主办案质量单件进行加分;由市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按情节分类在所在区镇或部门进行扣分。

三是抓全员业务培训。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全市各区镇、部门和委局机关办案工作人员进行6次集中办案业务培训,结合典型案例剖析,交流和探讨初核、突破、审理等办案流程。先后组织各区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到办案科室跟班培训33人次,不断提升区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