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三个环节加强财政预算全过程管理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09-11-10 15:40
  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监督的实施意见》,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三个环节,加强对预算的全过程管理。一是增强预算的可操作性。统筹安排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性资金,重点确保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资金需要。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强化预算的执行力。预算一经下达,如无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出台或调整,原则上一律不予调整,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支出项目,财政一律不予列支。三是规范预算的追加程序。分别按增人增资的预算追加、发生未能预见的会议节庆的预算追加、重点项目的预算追加、紧急事件的预算追加等4项事由,遵循不同的程序审批,由市财政局负责预算追加资金的拨付。需要在当年新增财力中安排支出的,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后列入当年预算。四是加强预算的监督检查。对于实施总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各单位应当半年度向财政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详细说明项目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原则上将基本支出预算结余在当年年底全额收回,项目预算经费结余在次年全额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