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委全委会评议票决干部制 强化党内民主监督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09-12-24 15:34】
今年以来,我市从三个方面着手完善市委全委会评议票决干部制度,深化干部考评制度改革,强化党内民主监督,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一是扩大全委会表决范围。将乡镇党政正职和机关部门正职之外的所有非选举产生的科级干部纳入全委会评议票决对象,表决事项从干部提拔任用拓展到干部素质能力、工作业绩等各个方面。二是规范全委会表决程序。结合每年年终班子考察,由组织部门预先向市委建议确定下一次票决单位和对象,并在公示后由组织部门先期进行综合考察。正式表决前,组织部提前一周将表决对象简历和考核情况分发至市委全体委员手中,表决时当场投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确保评议公正透明。三是加大表决结果运用力度。在票决中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委员数60%的,继续留任相应职务;同意票低于60%的,采取降职使用、交流使用等办法对其职务作适当调整。市委委托组织部门将表决结果向有关单位反馈,并要求单位主要领导与被表决对象逐个谈话沟通,以放大全委会表决的作用和影响力。目前,市委全委会已对45个部门的10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评议票决,2人被降职使用,13人接受了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