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二个坚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09-12-24 15:57
     市财政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为目标,提出了以“十二个坚持”,完善制度健全,防控严密,措施扎实,程序科学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一是坚持一把手负责的组织机制。二是坚持“大宣教”的教育机制。三是坚持“典型教育”的警示机制。四是坚持“未雨绸缪”的防范机制。五是坚持“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六是坚持内外测评的监督机制。七是坚持“三风”并抓的整治机制。八是坚持“流程再造”的防控机制。九是坚持财政改革的源头治本机制。十是坚持信息化监督机制。十一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意识机制。十二是坚持以创建服务品牌为抓手的载体建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