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综合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0-03-20 18:23】
为了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建立健全具有昆山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考核评价体系,近日,我市制定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综合效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这也是我市建立健全符合昆山实际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考核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昆山特色惩防体系品牌建设的又一举措。
该指标体系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治理预防机制、纠风治乱长效机制、从严治腐惩戒机制等五大机制为重点,建立全面客观的评价指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强化综合效果评估为总体要求;以客观反映情况、量化评估管理、注重解决问题、加强结果运用为基本原则,将评估对象划分为市本级、市直单位、区镇三个层面,采用自评、互评、测评和考评等多种评估方式对各地各部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同时,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价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机关效能评估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宣传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实施问责,并责令整改。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推动工作,形成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循环机制,确保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