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0-03-20 18:26】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的“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的精神,按照今年省委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年的工作部署,我市于近日出台了《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载体,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意见》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要求和关键措施,通过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治理预防机制、纠风治乱长效机制、从严治腐惩戒机制等五大机制,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意见》指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健全五大机制重点,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保证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抓到底、见实效。市级层面各单位和各联系示范点要加快工作进程,形成框架构建时间倒逼、有序推进的工作态势,争取早日完成。
《意见》要求,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市里成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快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管理组、电子监察建设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区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业务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协同推进,全体人员共同参与,全面做好“深化廉政风防控机制建设,加快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