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重大活动、会议和办公设备配置经费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日前,我市出台了 《昆山市市级机关重大活动、会议和办公设备配置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就重大活动、会议和办公设备配置资金来源与用途、申请与审批程序、资金与项目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管理办法》规定,市级机关重大活动、会议和办公设备配置资金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合理必要、专款专用、规范节约”的原则。各市级重大活动支出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计划,不得自行突破预算范围和预算金额。各承办部门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编制分解细化活动预算,并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活动总经费收支预算的平衡。如有收支缺口应由承办部门提出具体平衡措施,财政预算内拨款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额度内。如因属于不可预见因素而突破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或年内新增的市级重大活动,须根据昆政办〔2009〕102号《关于加强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监督的实施意见》规定的预算追加程序报批。《管理办法》还要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