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行政执法人员八条禁令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0-06-29 10:39】
为切实加强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树立我市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近日,我市出台了行政执法人员八条禁令,内容是:
一是严禁以权谋私,收受管理相对人的财物或接受宴请;二是严禁非公务需要穿着执法制服出入酒店娱乐场所;三是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四是严禁违规使用执法车辆及示警装置;五是严禁下达罚款指标,未教育先罚款,以罚代管;六是严禁违反审批程序和承诺时限,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七是严禁违反收费就低制,巧立名目变相收费或强制摊派;八是严禁违反行政强制程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擅自查封扣押物品。文件同时明确:执法人员违反禁令的,一律先停职再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直至辞退或开除,对违反上述禁令行为不纠不查、包庇袒护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