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0-08-30 10:07】
为了加强对市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维护所有者权益,近日,我市出台了《昆山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办法》共三十五条,对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工作职责、监事会的工作方式、工作纪律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办法规定,市国资办负责委派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监事会依据职责每年对企业定期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可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