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0-08-30 10:08】
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文明城市发展环境,我市于近期启动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资谁负责”的原则,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由各市、区政府负责,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地教育部门会同综治、公安、民政、司法、卫生、住建、工商、物价、安监、消防、妇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开展清理整顿工作。通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多措并举,分类解决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学前教育的实际,采取“关”、“停”、“并”、“建”等办法,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园幼儿及从业人员的分流安置;对有非法办园苗头,或者正在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介入,说服教育,及时叫停;对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利性培训机构超出经营范围举办幼儿园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纠正;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无证幼儿园,要重点监控,限期整改到位,并确保办园点暂存期间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对非教育主管部门违规审批的幼儿园,要迅速理顺关系,按照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要求,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促进健康发展。认真分析无证幼儿园存在的原因,针对学前教育的薄弱环节,加强幼儿园建设,从源头上治理无证幼儿园。在制定“十二五”及中长期规划时,要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依据实有人口配置幼儿园资源。同时,要办好集体办幼儿园,每年给予集体办幼儿园一定的经费支持;扶持民办幼儿园,引导民办园规范、健康发展。要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帮扶的力度,不断提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