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出台规定加强廉政监督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0-10-19 15:45】
为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物价局出台了《昆山市物价局加强廉政监督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共七章三十条,对加强政令畅通监督、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加强价格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暂行规定》规定廉政监督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廉政监督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对监督检查中掌握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有关情况,依法承担保密的责任。被监督检查的对象有义务接受纪检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实施的廉政监督,如实向监督人员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全体人员,尤其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来自内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