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试行镇党代表差额公推直选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1-04-27 14:51
  重程序,规范操作步骤。按照“初步人选—预备人选—正式人选”三个环节,制作工作流程图。由各镇党委公布代表资格条件,选举单位按照镇党委分配的名额和比例结构,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初审,进行考察、征求意见和公示,确定预备人选。由选举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酝酿产生正式人选。在候选人竞职演说或个人承诺后,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差额票决,选出的代表经公示后报镇党委审批。
    重源头,完善推荐方式。扩大公推直选参与度,初步人选除组织推荐外,突出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联名推荐需要3名以上本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联名推荐,并征得本人同意。三种推荐方式均要填写推荐理由,并接受上级党组织资格审查。据统计,在38名初步人选中,联名推荐21人,个人自荐14人,占比达92.1%。
    重实效,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专门机构和工作小组,明确各镇党委书记作为公推直选“第一责任人”。通过手机短信、宣传横幅、网络公告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了解党代表公推直选的意义、报名条件、方法和程序。对公推直选全过程进行跟踪式督查。据统计,8个选举单位的326名党员差额选出12名镇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