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滂欲“澄清天下”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5-01-19 16:57

    范滂(137——169年),字孟博,汝南征羌(今河南郾城东南)人。他在少年时,常常勉励自己要有高尚的节操。不久,他被举孝廉,以清诏之职(三公府中的属员)奉命察检州郡地方行政,“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意谓要忠于职守,以改变天下的混乱局面。果然,他所到之处,贪官污吏望风而逃,受到平民百姓的热烈欢迎。后来,范滂转为太尉黄琼的掾属,并被派往各州去收集刺史、地方豪强的从政事迹。结果,范滂一下子就将刺史和地位与刺史相当的权豪20多人的劣迹奏劾上去。上司尚书以为其中必然有私有弊。范滂说:“臣之所举,自非叼秽奸暴,深为民害,岂以污简扎哉!……臣闻农夫去草,嘉谷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若臣言有贰,甘受显戮。”意谓所举皆实实在在的贪婪之徒,如果是所举不实,就把我杀头示众好了。不久,范滂转任汝南太守宗资的属官功曹。他在任内,表彰和起用有特殊气节的人,对于那些不仁不义或与宦官有牵连的人,统统排斥驱逐不用。当时,有个大宦官唐衡,要汝南太守宗资任用李颂为吏。李颂本是范滂的外甥,但范滂知道李颂是无耻之徒,便要宗资不聘用他。于是,南阳郡中那些缺德少才的人,对范滂群起而攻之,诬蔑范滂树立私党——“范党”,并因此而被捕入狱。
  范滂在狱中,十分同情那些体弱多病的“党人”,经常为他们承受刑罚苦楚。他还表示说:“身死之日,愿埋滂于首阳山(今河南洛阳东北,为商朝遗臣伯夷、叔齐采薇饿死之处)侧,上不负皇天,下不愧(伯)夷、(叔)齐。”他被释放以后,便回到家乡侍奉老母。灵帝建宁二年(169年),宦官集团再次搜捕“党人”。县令郭揖表示要与他逃亡。他不愿牵累县令和母亲,决定自投监狱。母亲说:“汝今得与李(膺)、杜(密)齐名,死亦何恨!”范滂于是随督邮吴导而去,终于被杀,时年33岁。(张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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