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 2014年下半年我市建立了“三公”经费月报表制度,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我市“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结合一年来的执行情况,近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月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月报表报送管理。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到责任到人,加强督查,不折不扣完成每月报送任务。对月报表的上报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同时将月报表的报送工作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考核中,保障月报制度的有效落实。“三公”经费月报表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月报表填报数与账面实际发生数一致,表内、表间数据勾稽关系保持一致。(财纪)
来源:昆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