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溪镇纪委“四个加强”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6-01-20 15:02】
2015年以来,锦溪镇纪委结合自身实际,强化责任担当,从严执纪监督,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把廉政教育专题纳入全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系列活动计划,向镇班子领导、机关部门、镇属单位和各村支部赠送廉政书籍400册,开展领导干部给党员上廉政专题党课等教育活动,对全镇新提拨任用的39名正、副职干部实施任前廉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围绕“鹿城清风”廉洁文化活动月、党风廉政宣教月,开展以廉洁文化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苏州市委巡查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及相应的5条建议,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讨论,统一认识、深刻反思、对照检查,广泛征求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分解为5个方面21项70条具体措施,制定责任落实表,定期督查督办,抓好整改落实。制定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清单,明确4个方面54项决策事项,进一步规范决策。制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三是加强作风改进。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镇主要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全镇70项重点工作每月按序时进度完成情况开展监督考核。组织义务监督员对全镇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联合镇财政等有关部门开展公车使用、公款消费以及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清风行动”专项检查,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四是加强党内监督。做好所属行政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轮回审计,完成10个行政村和8个事业单位的财务专项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和回头看。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全年开展村级事务决策听证69项。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呈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案查好,年内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6起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