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突出“三项职责” 狠抓安全生产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6-04-01 10:24】
2015年以来,昆山市纪委监察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问效问责”三项职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一是紧扣“深”字抓好调查处理。深查问题原因,以“解剖麻雀”方式,注重研判每起事故后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着重分析事故频发地或行业属地监管责任缺失等原因,建立通报反馈、整改推进、制度建设“三本台账”,抓好源头防范。2015年,通过事故调查发现监管机制方面问题12个、监管责任方面问题3个,并全部督办整改。深究事故责任,2015年参与调查处理事故44起,按照党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要求,对5名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3名区镇和部门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对8名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督促安监部门对28家责任单位、23名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金额909万元。深挖案件线索,严查事故背后可能隐藏的权钱交易、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问题和线索,如针对昆山市淀山湖镇半年间连续发生3起建筑安全事故的问题,迅速介入调查,查明该镇建设管理所副所长、建工科科长在事故中存在失职行为,并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突出“严”字强化监督检查。严抓检查工作,聚焦8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检查月活动,组织市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上下联动、全程参与,重点抓好检查程序、工作纪律、落实整改、跟踪督办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深化开展。严督监管责任,依托“三级挂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7个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四严查四问责”专项检查等载体,对全市11个区镇、51个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制定下发督查通报12期,督促区镇、部门整改问题近300个。严处突出问题,对安全生产方面工作不负责任、监管不到位及失渎职等突出问题,加大执纪查处、集中曝光、追责通报力度,如针对千灯镇某试剂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该镇事故信息迟报的问题,对该镇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相关镇领导予以诫勉谈话。
三是瞄准“实”字跟踪问效问责。健全机制堵“实”漏洞,针对事故调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建立完善了第三方协同监管、加快推进网格化监管等制度30余项,坚决堵塞监管漏洞。提醒约谈压“实”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约谈机制,会同安监、公安等部门对44家生产安全事故单位、30家重大隐患单位及2015年度事故多发的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安监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通过敲警钟、亮红灯,传导工作压力,督促责任落实。逐案回察摸“实”现状,会同安监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年底对已结案的40起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逐案回察,查阅事故调查处理案卷,核查行政处罚、刑事处分、党政纪处理等执行情况,采取“直插企业、直面现场”方式,检查涉事企业整改防范措施落实、行业处罚执行情况,做到零距离接触、面对面究责,通过“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