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企党委建立“6+1”责任网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6-04-22 15:15】
为推进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进一步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昆山市国企党委结合行业特点和职责分工,在系统内着力构建“6+1”责任体系。
“6”即制定六张责任清单。近期出台了《昆山市国有企业党委(国资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针对国企党委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个人、纪委、监事会主席、科室负责人和科室人员不同对象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细排六张责任清单,逐项细化工作目标和量化任务。“1”即签订一份责任书。昆山市国企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与5家市属国有公司党委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了对国企的8项共性职责任务,并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个性化目标,使各项责任指标更具针对性。
为保证“6+1”责任体系有效实施,昆山市国企党委将在年中组织工作督查,年底开展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责任落实情况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将对违反《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以考核激励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