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三项措施”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6-04-22 15:14

    一是进一步降低用地成本。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研、健康养老、房屋租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在5年过渡期内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在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及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可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差额。二是改革土地供应方式。完善工业用地评估排序机制,在供应方式、使用年限、地价标准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一般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弹性出让年限。结合不同行业特点,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三是激励“调二优二”地块提质增效。在符合产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的四层及以上高标准厂房,建成后可以整栋或分割转让;对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和厂房,原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土地使用权分割、嫁接等方式处置。确因规划等原因不宜单独设置宗地的,可按“共用宗”的方式分割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