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四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6-07-05 11:36
一是变“单一推进”为“分层落实”。牵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细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内容、方式、分值权重,科学分解设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民主测评等3大类17个一级指标40个二级指标,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构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变“阶段性抓”为“常态化抓”。市委常委会带头抓实工作开展,2015年专题听取主体责任情况汇报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4次,专题听取11名党委书记述职述廉,督促83个基层党委制定完善责任清单,渐进式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稳根基。三是变“常规推动”为“问题导向”。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问题发现反馈机制,优化询问、质询、民主评议和反馈整改等环节,2015年共评议质询单位11个、质询问题20个、收集意见建议32条,有力督促责任部门对照清单、限时整改、勇于担当,实现部署谋划、检查考核和整改落实“良性循环”。四是变“结果考核”为“全程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考核“双管齐下”,立规矩、明责任、强监督,做实做硬责任督查。2016年,在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考核中,重点检查考核单位72个、廉政谈话25人、提出意见建议76条,并督促基层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