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积极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6-07-14 10:59】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由市政府组织成立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印发《昆山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明确属地管理、统筹兼顾、分类处理的清理整治原则,召开区镇、部门推进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治合力。二是全面分类清理。按照“关停一批、登记一批、整治一批”的清理整治意见,对不符合生态红线和产业政策,工艺落后、污染严重、达标无望的项目予以关闭;对缺少环保手续、污染排放不达标、环保管理不完善的企业予以整改;对符合生态红线和产业政策,达标排放,符合总量减排控制要求的企业进行登记。三是明确工作细则。由市政府印发《昆山市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登记实施细则》,明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项目建设的登记受理条件、登记操作程序以及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确保分类准确、有序清理。四是调动多方力量。将相关工作要求、登记程序、各区镇咨询电话、环保部门挂钩指导联络人、以及经省厅认证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名单等信息,通过昆山日报、昆山市电视台、微信推送、企业服务中心平台等多种方式告知企事业单位,确保企业做到有的放矢。五是加大执法力度。按照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严厉打击新出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经督查发现问题仍然严重的区镇和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