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三个结合”严防“舌尖上的腐败”
来源: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17-04-10 09:36

    昆山市围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苏州市委关于公务接待 “四个严禁”的要求,以“三个结合”深化专项检查工作,严查违反接待禁止性规定行为,严防“舌尖上的腐败”。
  一是自查督查相结合,构建全覆盖检查网络。围绕严禁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务接待饮酒、违规相互吃请、违规公款吃喝“四个严禁”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要求各区镇、部门对派出单位、下属单位、站所、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接待办等部门组成2个督查组,重点选取12个区镇、机关部门进行实地督查,并对下属单位、部门开展延伸检查,共发现公务接待审批手续、标准执行、费用报支等方面问题25个。
  二是网上网下相结合,拓宽多视角督查渠道。督查前,收集纪律审查、清风行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三公”经费审计中有关公务接待方面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重点督查单位,提高督查的针对性。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调取相关单位公务卡刷卡消费记录1600余条,统计相关单位公务接待明细情况,对比筛查问题线索。实地督查中,逐一核对各单位接待事前审批及事后报支手续的原始凭证,专项经费、会议费、差旅费中开支餐费的原始凭证,以及内部食堂账册及原始凭证,严查隐蔽接待、变相吃喝等问题。
  三是人防制防相结合,构建全过程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关于公务接待“四个严禁”的通知要求,由市委办下发通知,重申公务接待的纪律要求,自上而下、逐级组织传达学习,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的各项管理制度,对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审批、经费管理和监督检查等事项进行严格规范,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对公务接待费用报支的监管机制,纪检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督查问责机制,不断推进公务接待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