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纪委紧盯重点风险领域,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着力增强抓好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一是加强重点部门嵌入监督。紧盯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风险防范领域,组织执纪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专题调研、列席会议、听取汇报、通过履责记实平台实时监督等方式,点对点动态掌握联系部门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跟进。将重大风险领域问题线索作为监督执纪和调查处置重点,通过整合群众信访、巡察发现、职能部门移交等渠道,多方位发现问题线索,今年立案查处了昆山某国有企业张某、郭某涉嫌渎职犯罪案件,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加强国企系统风险管理。针对审查调查和巡察发现的国有企业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督促市国资办制定出台《昆山市市属国有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应用指引》,在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开展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针对企业在资金活动、资产管理、产权管理、投资并购、改革改制、担保业务等易出现漏洞和风险的重要业务环节、重点领域,进一步明晰控制制度、流程和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防控体系,做到对各类风险隐患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加强金融领域风险防范。把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市金融办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紧密监测各类金融风险嫌疑事件,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督促市金融办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全面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活动,提高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深入排查互联网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着力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