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昆山市纪委监委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编制7类30项共性清单,指导全市11个区镇、4个城市管理办事处完善个性清单,在实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基础上,聚焦“权力公开”这一关键环节,通过“三整合三优化”探索“晒权”有效途径,以阳光透明倒逼“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
整合制度机制,优化“晒权”程序。制定《昆山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开事项参考指南》,全面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权力运行过程中涉及公开的事项和环节,对照《昆山市村务公开目录》,逐一明确公开内容、类别、时限。针对村级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等问题多发易发、群众关注的领域,将公开要求贯穿于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实现重点事项、关键环节全程可追溯,确保“小微权力”公开的科学性、规范化。
整合媒介手段,优化“晒权”方式。推动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印发宣传手册、折页,公布本地权力清单和办事流程,提高群众知晓率。督促各村(社区)综合运用“e阳光”微信公众平台、网上村委会、村务栏等公开渠道,实现小微权力公开与村务、党务、政务、服务、财务公开相辅相成、互补完善,并通过实时推送信息、在便民服务大厅增设查询端口等方式,便于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整合监督力量,优化“晒权”效果。充分发挥基层监督队伍作用,建立健全联合督查机制。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统筹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开展交叉督查,及时解决公开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由区镇纪(工)委组织镇、村两级廉勤监督员参与“评审联动”,将公开情况纳入评审范畴,强化结果运用。聘请群众代表担任廉勤信息员,及时了解公开过程中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以联席会等形式向村“两委”反馈,提升公开效果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