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中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时间:2020-07-27 11:3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6日对中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0年3月18日,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11项27个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3月24日,局党委召开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的要求,逐条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表、责任人和工作目标。局党委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严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充分认识巡察整改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拿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的态度,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交通运输局目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直面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局党委负总责、局班子齐抓共管、全系统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整改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个层级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是能够立即解决的,坚持立行立改;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时间表,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进一步巩固成果,注重长效放大整改效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推动昆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试点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强大动力。同时,成立以单俊炜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安全生产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横向联系,探索研究桥下空间违法侵占根治办法,进一步优化联动整治防控机制,将桥下空间管理纳入区镇高质量发展考核范畴,加大桥下空间日常管理的带班检查频次,提升信息化技防水平。目前已完成66座桥梁,合计22445米桥下空间围挡增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排查312国道等国省道63个交叉口安全风险,联合公安交警“地毯式”排查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完成隐患整治。开展重大安全隐患督办项目现场督查,目前312国道十五甸互通独柱墩单支座匝道的加固维修和淀山湖镇东梅路重建已经全部整改完成,进入销案程序;苏州市级隐患项目张浦镇吴加村紫景港桥拆除重建,老桥已拆除,正在进行新桥混凝土灌注桩基础的施工,根据计划,预计在8月份全部完工。

(2)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排查整改安全隐患891条,实现动态清零。制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项目实施挂牌督办方案,1项主办、2项跟踪督办隐患已完成整改。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集中宣讲16场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4场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2.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工作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在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聚焦关键环节,开展“清风行动”,会同派驻组对局属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座谈和督查;常态化开展公车GPS线上督查,结合车辆在线使用率,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合理安排部署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出台《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学习提高、争创佳绩、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5个方面,对党员干部职工考核评价,激发党员干部职工谋事创新积极性。

(2)局党委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对机构改革中碰到的交叉、难点问题开展讨论,集体研究起草了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改革后事业单位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机构改革领导责任制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初步通过事业单位转隶工作方案,明确改革工作程序步骤、时序进度、具体要求等,同时明确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各司其职做好改革过程中各关键环节工作。

3.关于“行业监管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加强执法单位在行业监管中的联合执法,强化案件移交和处罚。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监管力度,制定《机动车维修管理约谈办法》,对不落实隐患整改的维修企业进行约谈,对于存在反复整改、评为B级的维修企业,加大检查频次,纳入黑榜,并推送“诚信昆山”,进行行业通报。截至目前共检查维修企业50家,在12家行业单位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一律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就安全生产处罚的情况在行业内进行通报,起到警示作用。

(2)进一步梳理“两张清单”,尤其加强监管权力清单的梳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梳理出40条监管权力清单,其中参建单位容易发生的违法行为14条。在日常抽查过程中加大针对14条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对依据充足、违法事实确凿、有据的行为,一律进行调查处理,能纳入行政处罚的一律实施处罚。

(3)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年报,对行业监管执法短板弱项进行了分析,推行拓展权力类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7项措施。制定权力清单编制工作计划,根据机构改革进程启动编制梳理工作。紧盯执法重点,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雷霆行动”,查处“两客一危”违法违规行为287起;查处船舶超载运输96起;联合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643起,卸驳载2905吨,实施“一超四罚”8起;依据《安全生产法》对道路运输企业实施处罚11起。

4.关于“‘一岗双责’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3月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上传“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5月与班子成员和基层支部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要点,结合谈心谈话活动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2)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积极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信息平台履责记实,督促分管部门做好2000年以来局层面制度梳理工作,对需废止、修订和新建制度及时研究归类。结合谈心谈话活动,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3)加强制度学习。4月,开展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制度规定进行深入学习、交流探讨。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昆山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并对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开展常态化学习。

5.关于“招投标管理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1)对于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项目,评标采用暗标制。截至目前,发布招标公告共计18个项目,暗标使用率达94%。

(2)加强招投标监管,招标人参与评标人数不得多于1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实行招标文件审查制。

6.关于“借用车辆费用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开展内部自查,按照“事企车辆不混用、综合保障用车需求”的原则,根据各事业单位实际用车需要,梳理出系统内部需要互相借用车辆。目前,借用车辆出借双方已签订《2020年事业单位车辆借用协议》,明确每辆车的财政预算使用权责。

(2)由局信访办、办公室牵头加强借用车辆的管理工作,明晰权责清单,4月份梳理借用车辆权责,明确以资产预算安排单位为报销单位。要求各单位针对借用车辆签订借用合同,并研究汽油、保险、维修等费用标准的固化工作。目前,合同签订已完毕,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将发生的费用归档到公务用车档案中去。

7.关于“加油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全系统开展了自查自纠,进一步摸清车辆油卡底数,按照“余卡封存、用完一张解封绑定一张”原则,进行“一车一卡”绑定使用,多余油卡由各单位指定专人保管封存,待已绑定车辆油卡金额用完销户后,重新启用绑定“一车一卡”,确保廉洁用车、廉洁用卡。

8.关于“车辆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健全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GPS检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公车监管模式,明确办公室、财务科、信访办、指挥中心监管职责和各用车单位自查职责,4月开展了车辆在线率抽查和“五一”节前公车GPS抽查,5月率先在航道处开展“一车一档”规范化试点。

(2)开展内部自查,进一步排摸厘清局属事业单位待报废车辆数量、状况,相关单位已停止使用报支待报废车辆财政资金。
       9.关于“车辆费用报支各异”问题的整改。

(1)开展内部自查,按照“事企车辆不混用、综合保障用车需求”的原则,根据各事业单位实际用车需要,梳理出系统内部需要互相借用车辆。目前,借用车辆出借双方已签订《2020年事业单位车辆借用协议》,明确每辆车的财政预算使用权责。同时,对各单位车辆经费保障要求进行明确,确保车辆经费管理使用规范统一。

(2)由局信访办、办公室牵头研究服务中心、交管所出借、借用车辆的管理工作,明晰事业单位、服务中心车辆权责清单,4月份对服务中心外借车辆进行权责梳理,明确以资产预算安排单位为报销单位。要求各单位针对借用车辆签订借用合同,财务科研究汽油、保险、维修等费用标准的固化工作。目前合同已签订完毕,并将借用车辆的规定下发给各单位,要求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同时将发生的费用归档到公务用车档案中去。

10.关于“租金入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3月底,各单位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排摸统计,重新梳理出租合同资料,明确还款渠道与还款计划,认真履行催收责任。

11.关于“缺少内审监督机制”问题的整改。

4月16日,在我局召开的2020年财务工作会议中的业务培训环节,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一同学习了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并重申企业也必须严格执行该项规定。对企业的审计纳入内审计划,针对企业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规范、报销审核不严格问题,4月30日,对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责令责任单位梳理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报销审核等相关流程,严格整改落实,做到闭环管理。重新制定各项制度,解决公司长期积淀的制度漏洞,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规范逐级申报审核审批,建立专人审核把关机制,提升企业财务内控能力。进一步加强报销资料的完整性,明确发票报销要求,需体现单价、数量、采购明细等要素,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下一步将强化企业思想作风建设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将思想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到考核中。

12.关于“基本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根据《关于印发昆山市交通运输局谈心谈话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昆交委〔2019〕30号)部署,开展上半年谈心谈话工作,目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完成上半年不少于3名谈话对象的活动目标。

(2)通过智慧党建平台,每月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开展“弘扬‘三大法宝’ 再创火红年代’”主题大讨论、“夺取双胜利,奋勇当先锋”主题党日等活动。持续运用平台进行监测,并每月下发主题党日活动指引,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原公路处第三支部隶属于公路处党总支,由15位退休党员和1位在职党员组成,在职党员担任支部书记。2019年12月26日进行换届选举,总支撤销,成立支部,目前支部架构规范完整,“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2017年公路处第三支部支委会会议记录问题已整改完毕。5月完成了2018年鹿通养护公司党小组会议记录等台账资料的整理。

(3)印发《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实施方案》,将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评定项目中。下一步将开展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并运用智慧党建平台,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监测。已完成质监站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记录相关内容的整理,整改完毕。

13.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已印发并执行《昆山市交通运输局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范》。目前,党委会议各项议题提前2天呈报局党委班子和纪委监委派驻组审阅,开会时间统筹党委班子和纪委监委派驻组时间后商定。会后及时完成党委会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并以工作进度周报和重要工作专题汇报等形式,跟踪党委会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提高决策的贯彻落实力度。

14.关于“基层组织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2020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书记项目”为:推行党建“七联”工作法,激发品质工程红色动能。将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作为年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考核中,明确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职责。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填报“书记项目”实施进度。

(2)将推进行动支部建设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中,结合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组建行动支部,目前已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建疫情防控行动支部,其中,周市交管所高速卡口卫士行动支部入选组织部通报表彰的首批“战疫先锋”基层党组织,1名党员被授予“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2名党员入选组织部通报表彰的首批“战疫先锋”共产党员。

(3)制定《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学习提高、争创佳绩、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内容纳入党员日常表现考评标准,党员年度积分将挂钩评先评优,方案实施后将进一步严格党员的日常教育及管理。

15.关于“对挂靠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与挂靠企业党组织签订年度党建责任书,明确党建责任。每月通过智慧党建平台督查挂靠企业的组织生活记录情况,对未及时开展的,限时整改。交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支部2019年支委会会议记录已于5月份完成整改。

(2)在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中,明确挂靠企业党组织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将挂靠企业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吸纳进培训中,明确党务工作者要参加培训或轮训。

16.关于“财务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根据时政新规,启动对原财务制度内容进行修订研究,本次修订注重在审核金额、审核权限规定等方面进行明晰权责,在支出审批程序、公务卡管理、会计监督、内部审计等方面优化流程与可操作性。年内完成制度修订,并开展全局性专项学习培训。

17.关于“财务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各单位要明确专项奖励的分配方式和奖励额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对奖励项目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单位内部食堂财务核算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发票结算“搭伙费”以及相关操作流程,帮助各单位提高操作能力。

(3)加强合同签订审查意识,提升合同规范化、标准化签订意识,加强合同监管与审核。

(4)局财务管理科根据问题清单,梳理制度缺失,结合实际进行缺失审查,加强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落实财务审核签字工作,原报销单用完以后,统一规定制式报销单据。

18.关于“现金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明确系统内库存现金限额,下发《关于明确交通系统现金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并在2020年财务工作会议的业务培训环节中,对系统内财务岗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宣贯,做到立行立改,并纳入到财务管理制度中去。对于现金收入较多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通过电子支付等形式,降低现金收入的管理风险。

19.关于“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立足立行立改,在股权处置未变更的情况下,开具财政非税票据进行收取,并上缴财政,同时研究股权处置优化方案,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关于“核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搜集置换档案资料,完成报批手续,进行账面核销,完成账务处理。同时加强培训宣传,对系统内财务岗位及相关人员开展《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学习培训,重点对资产处置条款举例说明,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条款进行重申学习。

21.关于“租金收缴不力”问题的整改。

已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要求2020年完成追缴工作。同时进行举一反三,各单位通过清单梳理工作,做好租金收取计划。加强培训宣传,对系统内财务岗位及相关人员开展《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培训学习,提升财务人员对资产转固入账工作具体细则的认识。

2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积极对接建设单位,整理房屋相关建设资料,办理资产移交工作,同时根据移交清单,完成报批手续,完成入账登记。结合4月会议契机,加强宣贯,要求强化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意识,提升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

23.关于“资产调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于年末发生的未通知入账资产进行统计,由于信息化采购项目涉及单位较多,采购部门按照实际使用单位确定保管单位,根据分割清单,填报入账通知审批表,已完成账面入账工作。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工作等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昆山市交通强国建设方案》编制,目前已完成大纲。研究制定昆山市交通体系提升三年建设计划。开展《昆山对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研究》,目前已完成初稿。曙光路对接复兴路按时序推进,外青松公路改扩建、沿沪大道对接胜利路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17公里乡村道提档升级二期项目,已完成周庄澄尚路、周市华杨路延伸等3个项目,巴城新澄路、张浦东苏克路、张华港桥等4个项目正在施工;实施24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目前已完成9公里临水临河路段和47处桥头过渡段防撞护栏安装,打造“阡陌农路”畅安工程。

(2)系统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2020年交通运输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14个专题进行学习。目前正根据学习计划实施开展。

(3)制定《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积分考核指标之中,方案实施后将进一步强化党员政治理论学习。

(4)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纳入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在年度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书中明确学习要求。目前已拟定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书并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

2.关于“部分重点工程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1)343省道改扩建工程,截至目前除千灯浦大桥外,已实现通车。

(2)海事处8个水上综合卡口。通过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镇的协调,5月份完成水上综合卡口土建、监理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目前已开工建设。

3.关于“车辆混借混用”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权属管理。按照 “应还尽还”的原则归还借用车辆。对于归还借用车辆会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单位,规范车辆借用程序,签订《车辆借用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目前已完成所有事业单位之间车辆借用的协议签订。

(2)进一步加快公务用车报废更新。按照公务用车车况、车辆年限以及工作实际需求等因素,统筹做好车辆报废更新计划,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车辆更新指标,按程序开展车辆报废更新工作。

(3)推进公路处车辆混借混用问题的整改。公路处现有部分车辆借局属事业单位使用,部分公路应急设备委托局属养护企业管理。针对局属事业单位借用的车辆,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借用协议签订。针对委托局属养护企业管理的应急车辆(设备),已完成《应急车辆(设备)使用协议》的签订,明确应急车辆(设备)使用责权、使用范围、保养维修管理要求、报废手续等,组织操作人员参加安全管理培训考核。推进修订《昆山市公路管理处应急设备管理办法》,加强对经政府采购的应急设备的管理。确定应急设备运行经费报销程序和运行费用承担范围。

4. 关于“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付不统一”问题的整改。

对10家区镇交管所编外人员人事隶属关系、经费来源和薪酬体系开展摸底调查。与区镇职能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将交管所编外人员纳入统一的人事管理体系,进一步明晰人员归属和薪酬发放。下一步将制定交管所辅助人员薪酬发放标准,规范各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付。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局办公室将牵头综计科、建管科、综运科等部门,强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顶层设计,发挥交通在昆山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试点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年底前完成编制《昆山市交通强国建设方案》及《昆山对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快推动实施交通体系提升三年建设计划,掀起交通工程大干快上新高潮,全面提升全市交通路网规划建设水平。

(二)紧盯项目推进“时间表”,协调参建单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交通局建设管理科负责确保10月底前完成343省道改扩建工程建设;地方海事处负责确保12月底前完成水上3个综合卡口建设并落实剩余5个卡口建设资金。

(三)公路处于年底前完成修订《昆山市公路管理处应急设备管理办法》,加强对经政府采购的应急设备的管理,明确应急设备运行经费报销程序和运行费用承担范围。办公室牵头各单位加强对全系统公车使用常态化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各项规定。

(四)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各交管所,制定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积极与区镇职能部门对接,规范各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付,确保该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57563599;邮政信箱:昆山市虹桥路109号交通大厦;电子邮箱:ksjt@ks.gov.cn

 

 

                                                                                                                           中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