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 年10月14日至2020年1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教育工委进行了巡察,3 月18日,巡察组向市委教育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明确政治责任,狠抓落实整改
1.明确责任分工,把自己摆进去整改。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由教育工委负总责,明确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的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工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教育工委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落实销号闭环,把问题亮出来整改。全面落实“一个问题、一名分管、一个科室、一抓到底”的包干销号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结果,坚决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坚决杜绝以材料代整改、以会议代整改的现象发生,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没整改到位绝不销号”。
3.坚持改中求进,把工作融进去整改。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年度考核中各方面反映的问题,结合教育系统政治建设的实际,全面部署开展以“知惧守纪、知足守法、知耻守德、知位守责”为主题的“四知四守”专项教育,进一步强化全系统的政治意识,优化政治生态。
4.完善长效机制,把规矩立起来整改。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杜绝问题反弹,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解决路径和时间表,逐项推进整改。对一些制度性、深层次的问题,深入学习研究,加快制度创新,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
(1)落实教育规划担当作为不足问题整改。根据城市规划、教育设施专规及区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征收拆迁、用地指标、环境影响等不确定因素的研判和跟踪,提高项目储备合理性和教育资源配置效率。推出“六个优先”工作模式,加强问题项目沟通协调,紧盯重点实事工程进展,强化督查考核力度。
(2)教育事业谋划科学性、前瞻性不够问题整改。截至6月19日,教育“十三五”专项规划已开工项目65个,其中已竣工46个,在建19个。2020年市重点实事工程教育类建设已开工项目27个。加快普通高中建设进度,承办2020年度苏州市教育系统重点实事工程联合开工仪式,周市高级中学正式开工奠基,巴城高级中学今年10月动工,花桥高级中学改造工程持续推进并将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可供学位7323个,比2019年增加756个,普通高中录取率54%,比2019年增加1个百分点。千灯高级中学、张浦高级中学等高中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中。填补城西教育资源缺口,市实验小学西校区扩建工程纳入2020年市政府重点实事工程项目,现已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及施工图设计,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
(3)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整改。督导室正式更名为昆山市教育督导与质量监测中心,明确2020年重点工作8项。下发《关于昆山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明确原民办教育科有关职能分别并入基础教育科和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新设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和民办培训机构志愿监督员制度。加强监督审计力量,成立教育局内审工作领导小组。
(4)对普通教师队伍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还有缺失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学习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开展党员先锋“十带头”实践活动,认真实施《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公布和畅通举报电话,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同时要求学校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教育资源面临严重不足问题整改
(5)教育资源缺口较大问题整改。启动《昆山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动态调整学校布局。严格落实学校建设标准,做好学校新建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爱心学校易地新建建议列入2019年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1号集体提案,新址地块拟规划于高新区生田路西侧、万和苑幼儿园北侧,用地面积约30亩。
(6)优质教育资源严重短缺问题整改。召开教育集团总结工作会议,总结评估首批教育集团运作成效。2020年秋季入学起组建以直属学校为核心校,区镇学校为成员校的教育集团,义务教育集团校覆盖率达30%。加快优质幼儿园、星级高中创建进度,2020年创建省、苏州市优质幼儿园7所、三星级学校1所,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和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各1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步伐加快,申报新专业5个,创建成省现代化专业群1个,建立各类产教联盟3个,建成台湾企业人才共育基地30个。扩大现代学徒制试点规模,各校采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群)达 30%。
(7)民办教育支持与规范管理仍需加强问题整改。修订完善《昆山市中小学校教育综合考评实施方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行同层考核。完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视导回头看工作。完成民办教师持证情况核查,发现2所学校31名教师无相应教师资格证,并责令学校立即调离相关人员并更换有资质的教师。
(8)教师队伍建设面临难题问题整改。继续试点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基本完成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强化新教师入职培训,明确新教师当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并将新思想学习和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整合市校两级青年教师发展平台(协助组和共同体),系统开展校内青年教师亮相课、“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比武”“百节优秀课展示”等活动。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完善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出台名教师管理实施办法。加大教师轮岗力度,2020年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20%,城区学校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总数的20%,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补贴制度。设立“名特优示范岗”,鼓励城区优质学校名特优教师到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任教交流。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和能力还有欠缺问题整改
(9)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完成昆山韦博英语3个分设机构2080名学员分流工作。《昆山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发文。启动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发布2020年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10)学校学生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够周全问题整改。“先锋行动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确定为市委教育工委2020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调整校园安全综合考评考核办法,将学校保安配备情况纳入校园安全考核内容。5月20日起组建14个检查组,对全市301个校区和61家看护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强化保安技能培训,2020年共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应急演练227场,参与演练2万余人。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全市中小学校11892名新生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启动“战疫抗逆,一路成长”心理健康主题月活动,建立学校个案督导分享机制,推进学生三级心理防护网络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新增“5s”优质管理学校(含看护点)10家。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发挥“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强化考务安全管理,考试指挥中心、试卷保密室、学校考场等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
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
(11)对基层单位已经存在的廉政风险防控难题不够重视问题整改。责令相关学校对教辅材料费进行核算,余款清退至学生,并对该校设立账外账进行严肃批评。2020年春季开学起,全市高中学生的教辅材料费统一交财政专户,记“其他应付款—教辅材料费”,实行专款专用、按实结算。规范直属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支渠道。按照教职工人数和学生人数,合理分摊人工费用。分摊到教职工伙食费中的人工成本,计入教职工伙食成本,由学校公用经费支付。
(12)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问题整改。完善修订《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同一工程建设项目12个月内发生的同类勘察、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总估算价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加强项目立项审批监管,对3万以内的工程项目,由学校向教育局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现场踏勘同意实施后予以校内公示。加强项目审计监督,对未按招标程序组织实施、无决算审计报告的维修改造项目,不得支付工程款。
(13)执行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制定教育装备集中采购督查和抽检办法,明确督查抽检项目的选择依据,规范督查抽检的流程,确保不少于30%的督查抽检率。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专业验收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进行监督抽验并公开督查抽检结果。
(14)监督整改不够到位问题整改。对相关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该校分管校长、总务主任、食堂会计等相关工作人员。对该校违规挤占的费用进行整改,2020年6月完成复查。建立检查整改流程闭环,检查结束一周内以书面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向学校反馈,学校接到整改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递交整改方案,教育局在3个月内对学校整改工作进行复查。下发《昆山市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严禁发生违规挤占学生伙食费现象。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整改
(15)津补贴发放违规问题整改。制定下属事业单位教师暑期上课管理办法,明确自2019年7月起,相关单位在编教师暑期上班上课不得发放工作补贴。开展下属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结果上报教育局。
(16)接待和会议有超标准行为,党员活动不规范问题整改。规范接待和会议标准,细化接待和会议活动的审批流程,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批,费用超过2000元须主要领导审批。规范党员活动,对党员外出活动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修订,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的党员外出教育培训活动经费进行审计。
(17)公车管理较混乱问题整改。制定《昆山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学校(单位)公务出行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公务车的使用范围和租车的范围。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明确局机关不得借用直属事业单位车辆。完善公务车维保规定,公务车维修、保养和保险统一定点,扎口管理。规定费用超过2000元,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付款。制定《教育系统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务车和油卡绑定,明确专人负责油卡保管和使用登记。加强公务车油卡管理,责令相关学校公务车驾驶员进行书面检查,并退还相关费用。对其他人员进行批评谈话。
6.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规范问题整改
(18)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讨论上往往只做简单表态,意见表达不够明确,内容记录不够规范。对下属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缺乏有效指导和管理问题整改。下发《关于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校本化的通知》,各校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校本化制度和实施办法并报教育局备案。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细化梳理“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定期对下属单位和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督查,对规定执行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7.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够合理问题整改
(19)对学校专业人员配备不够重视问题整改。加强学校财务和医务人员配备,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充缺额。组织学校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新上岗校医跟岗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8.党建工作要求不高问题整改
(20)党内政治生活氛围不够严肃问题整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订教育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完成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集体研讨交流6次以上)。认真做好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记录。严格落实机关下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完善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出勤考核制度,对全年出勤率低于85%的党员将由支部书记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规范党员民主评议,确保党员民主评议参与率90%以上,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1)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弱化问题整改。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校级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情况集体谈话制度。精心筹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暑期培训,集中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校党组织活动,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外出培训学习实行报批制度。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支部工作三张清单和书记项目,明确不得以党委、党总支活动替代支部活动。责令相关学校党委、相关学校党总支对其下属各支部工作进行梳理排查,列出每个支部存在的问题,制定每个支部整改方案,报教育工委同意后实施整改。相关学校党委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党费补缴共计88688元,相关学校党支部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直属学校(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换届请示报告和临近提醒制度长效机制。对相关学校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换届选举各项环节。
(22)对下级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偏弱问题整改。提升党建片区化管理水平,举办片长单位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赋予片长单位评优评先和考核监督权力。探索建立党建联盟,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党课、外出观摩学习等活动。学校综合考评新增片区党建考核内容,对片长单位和片区内成员单位分别设置考核具体要求。推进民办教育党建“两个覆盖”,完成民办教育协会党建基本情况专项排查,成立昆山市民办学校党建专委会,选派先锋导师派驻指导全市民办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党组织工作。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民办教育协会党支部转入党员6人,另有3名党员在办理转组织关系过程中,5人提交入党申请书。成立市新联会民办教育行业专业委员会,搭建团结凝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新平台。
9.内部审计问题整改未抓实问题整改
(23)内部审计问题整改未抓实问题整改。对前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明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责令相关学校对管乐团外聘辅导教师进行整改,对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对授课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对授课人员的上课课时进行统计和确认。
10.权力监管的“制度牢笼”未扎紧问题整改
(24)部分采购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问题整改。制定《昆山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和教辅材料征订采购管理细则》,规定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和教辅材料征订的采购原则、程序、渠道和方式。细化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和教辅材料征订的采购审批程序,采购前必须要单位(学校)行政班子集体商讨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达到大额资金使用标准,须按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定执行。开展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和教辅材料征订采购专项审计工作。制定《昆山学校基层工会工会福利物品采购管理细则》,明确基层工会福利采购的标准、职工福利享受的范围、发放的方式等。细化学校基层工会福利的采购程序,一次性采购物品超1万元以上的,需经工会委员会投票表决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开展学校基层工会财务专项审计工作。
(25)个别单位为工作人员优亲厚友问题整改。制定下属事业单位培训招生管理办法,规范网上招生流程,统一收费标准,加强财务监管。责令相关单位从2020年春季培训活动开始,所有在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子女参加本校培训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收费标准交纳培训费用。
(26)关键岗位人员权力监督不严问题整改。加强特长生招生监督,各校完成特长生招生简章制定并报教育局备案,监考教师由教育局从市专家库中随机产生,现场派驻纪检人员进行监督。学校专业考试成绩与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加强学籍管理,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所有学生学测、高考报名地点必须与学籍所在地一致。个别重点高中开展清查工作,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学校违反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职业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相关学校完成外聘兼职教师聘用整改,在选聘程序、管理制度和考核管理上完成制度设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516860;邮政信箱:震川西路171号;电子邮箱:kssjyj@126.com。
中共昆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