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9日至4月25日,第四巡察组对昆山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6月10日,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本次市委巡察共反馈了“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深入,统筹协调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落实督察检查整改不够扎实,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4个方面24个问题。在巡察反馈会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徐华东同志立即组织召开政法委班子会议,专题分析问题清单,研究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和整改要求,为巡察整改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会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沈强同志多次召开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会议,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分管领导、相关科室,推进巡察反馈整改。加强整改督导检查,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定期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履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成效反馈到位。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快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成果,实现常治长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仍需深入”问题的整改。
制定《昆山市委政法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在办公会议、支部组织生活等会议前开展集中学习,截止目前累计开展集中学习11次;“七一”期间,组织开展专题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践悟学堂”学习,激发党员学习热情;加强学用结合,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党支部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第一支部、高新区大众村党总支、高新区唐龙村党支部、淀山湖度城村党总支等建立共建和帮扶关系,共同推进组织建设,帮助基层解决困难,提高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满意度。
(二)关于“统筹协调全市政法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政法工作例会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整理汇总各单位政法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进度,今年以来政法各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3条。8月20日召开半年度政法工作会议,通报上半年度全市群众安全感、平安指数四色预警和和网格化满意度等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明确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印发《昆山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八心工程”50+项目实施意见》,发挥村(社区)自治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全面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助力推进平安昆山建设。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平安昆山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市综治平安工作的统筹。
(三)关于“落实政治督察等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教育整顿期间,开展2021年度全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开展队伍建设专项巡查,共向政法各部门反馈问题32个,均已制定完善整改方案。下一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续抓好全市政法干警的学习教育;结合全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继续抓好队伍建设专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
(四)关于“指导和推动政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健全完善队伍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政法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版)》,细化八大措施任务,适时开展督查,全市政法各部门发放《廉洁自律倡议书》2441份,组织全市政法干警签订《行为规范承诺书》2441份。认真受理政法系统监督电话投诉的信访事项,及时交办政法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加强对政法干警在为民服务过程中出现态度生硬、不主动、不耐烦、效率低等作风问题的处理。及时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对疑难信访事项,积极组织政法部门召开会商会办会议,对人为因素造成当事人信访,及时纠正并落实整改,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单位处理。下一步,将按照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对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和推动。
(五)关于“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步伐还需加快”问题的整改。
梳理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重点项目,印发《昆山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八心工程”50+项目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要求、完成时限,加强信息报送和工作督查。完善《昆山推进大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明确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未来的目标和方向,推动社会治理“样板区”建设。结合上级要求,进一步激发网格化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实战效能,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共下发核查指令100余万条,反馈率100%。下一步,将围绕“八心工程”和十四五规划,项目化推进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六)关于“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还需深入”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做好全市网格化工作知晓率满意度提升工作的通知》,加强网格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知晓度。推动双网融合,将平安农机、铁路护路等与网格化深度融合,提升网格队伍力量。筹备市级网格学院,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印发《关于在全市综治警务网格队伍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发挥工作站、网格员优势,切实知民意、解民忧。今年以来,全市网格员上报网格事件41.77万余件,办结率99.64%,其中小循环2万余件,大循环75件。持续推动“滤网清格”,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核查实有房屋400万余套次,实有人员930万余人次。
(七)关于“构建平安建设体系还需完善”问题的整改。
2021年上半年,我市在省委政法委群众安全感测评中,结果为99.33%,我市委托第三方的群众安全感测评结果为98.52%,两项数据均为近年来新高。针对近年来群众安全感子项得分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强平安昆山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发展壮大平安志愿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加强问题分析,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上半年度安全感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布置下半年工作重点;三是加强考核,将安全感测评结果纳入区镇、部门年度考核,加强考核督导,扎实推进平安昆山建设。
(八)关于“协调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的力度还需加大”问题的整改。
针对群众安全感测评中,矛盾纠纷调解和化解率不高问题,一是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队伍长效管理;二是推动建立昆山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和市法院分中心、15个区镇级非诉讼服务中心、330个村(居)级非诉讼服务站(窗口),完善一站式服务实体平台;三是融合线上渠道,拓宽非诉讼纠纷化解案件网上受理平台,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立非诉讼纠纷受理专席,实行群众热线求助24小时专员接案。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26次,源头预防矛盾纠纷796件,累积调处纠纷16949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4271件,涉及金额1.4亿元。
(九)关于“扫黑除恶工作仍需巩固”问题的整改。
按照上级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求,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结合“枫桥式”村(社区)创建,进一步落实各地各部门职责,加快推进“无黑”细胞创建;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财物处置问题,各单位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目前正全力开展处置工作。
(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落实每年至少2次专题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7月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会议,专题汇报上半年工作情况,明确下半年工作任务;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同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全委33名机关干警全员参与,共排查出风险点87处,列出防范措施103条;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勤廉常问”谈心谈话3人次,廉政谈话已完成8人次。
(十一)关于“风险管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昆山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规定》《昆山市委政法委公文流转制度》,修改完善《市委政法委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制度》,5月30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各科室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做到“制度流程化、流程执行化、执行闭环化”。调整办公室人员分工,明确固定资产采购、管理、核算岗位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担任,确保风险岗位有专职人员负责。
(十二)关于“领导班子分工未及时调整”问题的整改。
6月24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审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建议方案等“三重一大”议题。经层报分管市领导同意以及市委组织部审签,7月9日,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十三)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印发《昆山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版)》,重点审议项目决策、采购实施等过程性事项,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会、集体决策,并邀请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确保重大问题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今年上半年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0次,讨论、确定、报备“三重一大”事项23个。
(十四)关于“推动职能科室作用发挥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梳理汇总网格化业务职能,厘清工作要求,明确政法委网格化社会治理科侧重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组织法学会参与 “社会治理法治化”主题研讨论文征集、第十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征文、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活动,积极开展2021年度政法工作重点课题调研活动,收集推荐10余篇研究成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探索,完善《昆山推进大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加强对现有扫黑除恶和教育整顿专班的管理,在常态化和持续整改期间,确保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基础上及时优化工作人员。
(十五)关于“指导政法单位党的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政法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并严格落实市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各部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政法系统党的建设的指导,结合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加强干警培训教育,提升干警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进政法系统党组织共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政法各单位开展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和队伍建设专项巡查。
(十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推进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摸排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及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共257人;成立10人编制的正股级建制事业单位,昆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完成法人任命及相关手续办理;年内计划提拔到中层正职岗位2-3名,目前正在讨论酝酿中层干部动议方案。下一步,将按照要求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岗位设置,并逐步充实人员力量,优化队伍结构。
(十七)关于“对上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根据《昆山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八心工程”50+项目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村(社区)自治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全面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枫桥式”村(社区)建设工作。持续推动“滤网清格”,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核查实有房屋400万余套次,实有人员930万余人次。加强部门协作,结合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城市哨兵系列、“鲲鹏计划”“蓝海战略”等工作,全力推进“一网统管”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共联网前端感知设备达19.8万路,205所学校完成“校园哨兵”建设工作;完成智慧小区前端硬件建设1175个。下一步,将按照苏州指导意见筹建城运中心,构建相关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联动融合共治的多元智慧应用格局,做到网络全覆盖、数据全口径、标准全统一。
(十八)关于“对清风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制定《昆山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财务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先审批后列支,所有经费报销一律填写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审批单,写清事由、开支内容、金额,并附原始佐证材料,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后,交由财务审核并报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列支。签字不全,字迹涂改一律不予列支。严格财务列支真实性,发票要素齐全,印章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佐证材料齐备,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会议纪要、方案明细、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印发《昆山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版)》,坚持集体决策,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十九)关于“采购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明确大宗项目采购根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并严格按照机关事务采购流程进行列支、报销。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程序采购商品,加强预决算、材料和流程管理。5月14日,对采购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进一步明确采购管理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二十)关于“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做到账实相符。7月5日,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进行账面资产移交对接。
(二十一)关于“合同管理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制定《昆山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规定》,5月30日召开专题学习会,明确合同管理要求,加强报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昆山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财务先审制度,严格支付审批,按照合同规定序时进行支付,进一步落实规范合同管理要求。强化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及保管要求,进行合同规划化管理,避免事后补签合同。
(二十二)关于“支出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制定《昆山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规定》,5月30日召开专题学习会,明确财务管理要求,加强报支管理、支出审批。严格先审批后列支,所有经费报销一律填写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审批单,写清事由、开支内容、金额,并将原始凭证附件贴在单据粘贴单处,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交由财务审核并报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列支。签字不全,字迹涂改一律不予列支。严格财务列支真实性,发票要素齐全,印章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佐证材料齐备,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会议纪要、方案明细、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奖惩机制,对制度执行不力、违反财务纪律、造成单位资金流失或恶意套取单位资金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二十三)关于“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不高”问题的整改。
制定《昆山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落实各项财务规定。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8月10日,前往公安局财务室学习财务档案制作。落实财务先审制度,提高财务人员责任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和日常财务管理,定期聘请第三方开展内部审计,及时消除风险。
(二十四)关于“财务制度掌握不透”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推进财务人员全面掌握财务制度,7月4日、8月6日前往财政局培训2次,6月4日邀请机关事务局财务骨干人员辅导1次。制定《昆山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项财务规定,规范接待、差旅等支出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反馈三个月以来,我委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完善、边落实”,通过巡察整改,解决了一批在日常管理、队伍建设、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在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推进平安昆山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政法队伍质态和工作质效还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持业务工作与巡察整改两手抓、两不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和持续整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前进。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保持高压真抓实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要责任和分管责任,抓好统筹协调,突出党建引领,做到领导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纪律执行到位,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和化解、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以及平安昆山建设等工作,以问题整改成效展现决心和信心。
二是加快建章立制,落实整改常治长效。将问题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相结合,主动倒查制度缺陷、管理漏洞、工作短板,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对已经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管理漏洞;对不科学、不合理、不健全的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问题整改后的长效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三是做到履职尽责,高质量推动政法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紧紧围绕昆山打造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目标,敢于斗争、勇于斗争,防控好各类风险,深入推进平安昆山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153326;邮政信箱:昆山市前进东路1288号昆山市委政法委;电子邮箱:zfw_dzb@ks.gov.cn。
中共昆山市委政法委员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