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国家农业示范区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25日至3月19日,第三巡察组对昆山国家农业示范区进行了巡察。6月8日,巡察组向农业示范区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巡察办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昆山国家农业示范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对标“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
(二)狠抓整改落实。成立昆山国家农业示范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统筹协调整改落实的各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列出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建立“路线图”、“时间表”,切实拧紧整改工作的“责任链条”和“工作链条”,确保整改成效。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定期召开专题督办会,紧盯不放推进问题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形成常态长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把整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形成制度,确保整改的成效能保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高效农业为主攻方向,推动农业示范区全面提质增效,努力把园区打造成为体现高质量和现代化水平的示范载体。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 关于“发展定位“‘边缘化’”问题的整改。
(1)总体发展减量化。一是成立昆山国家农业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为示范区新一轮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对标《千灯镇经济社会发展25项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全面落实“昆山国家农业示范区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指标任务。
(2)发展规划多变化。一是委托中国农科院编制昆山国家农业示范区新发展规划。2021年8月完成初稿,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二是彰显“国家级”农业示范区的产业定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能级提升,构建新发展格局。
(3)服务企业表面化。一是落实“全员网格企业蹲点服务制度”和“每周例会制度”,编制好“企业服务挂钩”、“任务分片包干”两份清单,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重点工作科室协调会商、难点工作联动攻坚等工作机制。二是加大企业走访频次,建立“农业示范区企业联络群”微信群、QQ群等沟通载体,及时回应企业和种植大户的诉求。
(4)建设投入薄弱化。对照“昆山国家农业示范区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设目标,加大示范区资金投入力度,在市政设施完善、农田连片整治、农田标准化改造、项目配套建设等领域精准发力。
2. 关于“产业发展‘空心化’”问题的整改。
(5)产业发展较为薄弱。制定《农业示范区企业服务分类施策名录》,将示范区企业列入A、B、C动态分类评价考核体系,对列入“A”类的企业加大政策扶优力度,对列入“C”类的企业,将逐步予以转型或清退。加大项目引进和资源嫁接的工作力度,加快提升园区产业结构和产业能级。
(6)园区企业小而不强。一是根据《农业示范区企业服务分类施策名录》,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在对外宣传、市场拓展、人才支撑、要素保障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二是积极支持区内企业创建苏州高标准蔬菜生产示范基地,鼓励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
(7)招商引资增量不足,存量提质发展薄弱。一是根据《农业示范区企业服务分类施策名录》,加快C类企业腾退力度。二是加强示范区项目招商力度。
(8)项目引进把控不严,农业本色不够彰显。一是制定《农业示范区产业项目引进暂行办法(草案)》,严把项目引入关。二是实施企业服务分类施策办法将非农企业逐步予以转型或清退。
3.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9)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今年至今已开展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及专题会议4次。
(10)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缺失。建立健全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找准廉政风险点并向纪委备案。针对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结合考核奖惩手段,强化推行力度。
(11)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通过案例、警示、创新与探索等形式,加强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完善风险排查、制定和执行好防控制度等工作闭环举措。
4. 关于“财务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整改。
(12)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核,对发票内容不完整、无正规发票的坚决退回不予报账。
(13)财务核算主体划分不够清晰。加强财务人员职业操守,严格按照财务记账规则,杜绝出现串账、乱入账现象发生。
(14)个别会计处理基础制度选择不当。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反映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营成果。
5. 关于“重点领域监管存有薄弱”的问题整改。
(15)政府采购执行不够严格。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文件学习,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16)公务车辆管理不够规范。示范区将严肃车辆管理,规范使用,如实列支各类费用。
6. 关于“财政专项补贴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
(17)补贴资金用于抵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支出项目安排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已经抵交的款项进行退款和收缴平行处理。
(18)截留欠租企业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尚未支付企业的补贴资金目前已进行了整改。
7. 关于“党建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整改。
(19)学习教育成效不够明显。通过组织架构调整,积极开展教学活动,进一步规范学习制度和方式,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并有效开展相关学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习教育成效。
(20)“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专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支部台账记录等工作。
(2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不够规范。一是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开展。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严格按照对照检查材料填报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及时准确填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做好统一归档工作。
(22)党组织设置调整不够及时。农业示范区党总支现有党员20名,已向千灯镇党委申请:撤销农业示范区党总支及三个下属党支部,于2021年8月2日由千灯镇党委批准改设千灯镇农业示范区支部委员会,目前农业示范区党支部现有党员21名,支委成员4名。
8. 关于“内部管理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改。
(23)制度建设不够有力。加强制度建设。发布了《关于成立昆山国家农业示范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农业示范区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的通知》《农业示范区产业项目引进暂行办法(草案)》,完善了示范区的议事制度。制定了合同管理、资产租赁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严格执行镇级层面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
(24)内设机构人员配置有待优化。根据市委巡察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和相关职责调整,并按规定向上申请。因实际工作需要,规划建设科现阶段以筹建组模式运作,对外以农业示范区规划建设科(筹)开展工作,财务科现阶段仍按原模式运作。原农业示范区项目科、旅游发展科不再实质化运作。同时,调整了副科长1名。
9. 关于“队伍建设有待优化”的问题整改。
(25)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挖掘现有干部职工中人才,结合干部调整,人才招录引进,让农业示范区的队伍结构相对合理。
(26)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氛围不浓。一是加大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引入新鲜血液。二是对示范区科室进行全面梳理调整,鼓励示范区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加大与各企业的互动与联系,改善干事创业的氛围。三是通过制定《昆山国家农业示范区重点工作推进表》 将工作目标清单化、表格化,充分调动示范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 关于“土地管理‘矛盾化’”的问题整改。
(1)土地使用和租赁不规范。一是全面梳理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建立违法、违规用地目标整改清单,制定严格的整改落实措施。二是摸清现有转租情况并分类处置,避免出现新的转租现象,合理制定出租价格,缩小市场套利空间。
(2)租金追缴不到位。一是对于欠缴租金涉及8家企业,7家均已起诉,1家未起诉的公司目前正在沟通协商中,如协商无果则提请法院诉讼。二是对于已裁定未履行的企业,示范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收回其所占用土地。
2. 关于“园区治理‘松散化’”的问题整改。
(3)示范区违规占用土地。制定“一案一策”方案,针对不同程度的侵占土地行为进行分类界定,分类施策;和相关企业做好沟通及宣传解释工作;与镇相关部门的联动,督促整改及方案落实,做好跟踪闭环工作。
(4)违章搭建一定程度存在。切实做好违章搭建认定及处置工作。做好建筑物的违章认定工作,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大督促整改及违法整治力度。
(5)环境整治不够有力有效。一是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在完善与示范区范围内的行政村沟通巡查机制及举报制度。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联合办公机制,开展联合集中整治。三是于8月4日千灯镇获评“红榜镇”。至今年8月,示范区内相关村共获得行政村“红榜”1次、自然村“红榜”5次,同时,1个行政村、4个自然村获评“进步奖”。
(6)安全生产隐患未能有效杜绝。一是至2021年6月底,共组织对农业企业安全大检查4次,完成整改20项。二是对有群租现象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依托全员网格企业蹲点服务机制,加强示范区常态化日常监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贯彻落实能力。坚持不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上下功夫、作表率,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农业示范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强化系统谋划,推动园区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农业示范区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完成规划编制,明确发展定位,将示范区纳入现代化建设发展大局,做到同谋划、共布局,擦亮“国家级”金字招牌。围绕产业提升,加强企业分类管理,进一步做好重点企业培育和低效企业淘汰清退,培育打造科腾生物、华绚园艺等一批农业领域高质量龙头项目,凸显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精细管理水平。围绕农业、农村、农民三个现代化全面发力,持续加大农业的示范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以现代化科技手段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改善村容村貌、田容田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健全长效租金收缴机制,增加土地流转收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园区发展成果切实体现在惠民利民上。
(四)加强党的建设,压紧压实工作职责。抓紧抓实支部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提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加强青年人才储备,提升干部综合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风险防范,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57449607;邮寄地址:昆山市千灯镇长丰路188号,信访负责人收;电子邮箱:ks_zdq @163.com。
昆山国家农业示范区
2021年9月30日